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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4 19:49:10    阅读:14209次

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

    

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958日经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江山市人民法院以(2018)088112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按照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管理人2022年10月20日前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财产实施分配

本次分配中,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破产财产总额30331204.76元,减去优先清偿金额18158389.45元、破产费用3281680.08元、共益债务0元后,剩余8891135.23元用于清偿其他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按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劳动债权1649859.65元,清偿比例100%;第二顺序:税收债权358536.33元,清偿率为100%;第三顺序:普通债权28919277.14 元,清偿率为23.7998%%。

管理人实施的本次分配系最后一次分配。

特此公告!

 

               浙江金和家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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