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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浙0881破35号蔡海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受理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7 08:43:45    阅读:11933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2023)浙0881破35

本院根据债务人蔡海燕的申请于20231123日裁定受理蔡海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日指定浙江远图律师事务所为蔡海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蔡海燕的债权人应在20231230日前向蔡海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管理人(通讯地址:江山市南区三村28幢长河广场9楼(江山市人民医院对面)浙江远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周芬、管小荣;联系电话:1570004816913857000114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蔡海燕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蔡海燕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110下午1530分在江山市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会议形式及时间的,则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十一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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