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起诉也没缴诉讼费,我们就拿回了材料款,真要谢谢法官和调解员。”近日,在江山市人民法院石门法庭,5名供货商难掩激动之情,连连道谢。
因拖欠3.8万余元材料款,供货商孙某将一工程负责人毛某诉至石门法庭。收到案件后,法庭将纠纷分流至石门镇矛调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毛某称因未收到项目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无力支付,同时透露,该工程项目尚欠另5名供货商材料款。
调解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反馈给石门法庭。为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外,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召集施工单位、供应商、毛某等多次协商,最终形成还款方案,由施工单位直接将材料款支付给各供应商。
据了解,近年来,江山市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科学谋划的基础上,以“网格+法院”为平台,提出打造“一庭三中心”的改革思路,以石门法庭为试点,将人民法庭与乡镇矛调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一体谋划、一体筹建、一站合署。通过法院全程跟进,指导服务,以最少的程序解决当事人的纠纷,成功架设起“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多元分层递进解纷新体系,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本文于9月4日发表于《衢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