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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七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27 20:16:00    阅读:65626次


201826日在江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崔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打造“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担当型”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收结案持续“双破万”,共受理各类案件12219件,办结12005件,同比分别上升18.97%和13.66%,一线法官人均结案315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55%,办案质效主要指标继续保持良性运行态势。

一、忠实履行职责,在执法办案上有新成效

宽严相济,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审结刑事案件412件,判处罪犯64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8人。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194件 241人。加大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9 件26人。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治理,审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案件13件46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人员依法从宽处罚,适用免予刑事处罚、缓刑和单处罚金218人,占全部犯罪的33.96%。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84名经济困难、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三年以上辩护率100%。注重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调判结合,妥善化解民事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力求案结事了,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6342件,涉案标的额16.57亿元,调撤率达68.45%。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审结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产品责任、医疗损害、劳动争议等纠纷597件。秉持“为家庭疗伤、为社会减压、为传统续脉”理念,优化家事审判力量,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审结离婚、继承等家事纠纷922件,调撤率达80.48%。强化契约精神、引导市场秩序,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846件。规范民间融资、维护金融稳定,审结各类借贷纠纷1549件。扩大小额速裁和示范诉讼适用率,审结电信服务、物业服务等系列纠纷292件。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审结涉企纠纷2844件。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开展进企走访、涉企专题法律讲座等100余次。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支持军队改革,认真开展涉军案件审判工作。

多措并举,全力破解执行难题。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各界支持,举全院之力,挂图作战,逐个击破,执结案件4777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39亿元,同比上升150.51%,实际执行率64%,执行标的到位率58.97%,同比分别上升21.95和18.56个百分点,获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擂台赛第三名。规范执行流程,优化节点管控,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执行模式,实现执行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高效化。强化执行联动,与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建立当事人通讯信息协查机制,成功查询1600余人次;与供电公司、住建局建立停电、停水、停用管道燃气执行协作机制,倒逼被执行人腾退厂房及住宅25处。强化执行惩戒,发布敦促执行公告,纳入失信黑名单1629人,定制失信彩铃26人,通过“今日头条”弹窗、微信、户外LED显示屏等平台曝光362人,限制高消费1238人,限制出境32人。营造强大执行声势,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刑事财产刑以及零点行动等集中执行专项活动18次。常态化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恢复执结案件144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3.39亿元。严厉打击抗拒、规避、妨害执行行为,司法拘留129人,罚款114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责任2人,违法制裁率同比上升79.39%。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主动作为,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聚焦全市发展大局,找准法院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平衡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依法保障工业强市、旅游富民“两轮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及“两年”活动有序推进。积极参加项目征迁攻坚大会战、城乡危旧房腾空解危专项行动等协调推进工作,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全方位做好法律风险防控。出台《关于为我市全域剿灭劣Ⅴ类水体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严厉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助推“五水共治”,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涉旅巡回审判,加大舆论宣传引导,为我市打造“景美人和”的全域旅游“金名片”提供司法助力。深入推进“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及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准予执行率100%,既依法支持政府征迁拆违,又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精准护航,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出台《关于切实发挥破产审判职能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坚持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措施化解产能过剩,让法院成为“生病企业的医院”,共审结破产重整案件9件、破产清算案件17件,促成江山国大、万商集团等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家园门业、华能电器等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累计盘活资产近21亿元,化解债务17.98亿元,安置职工1250人,释放工业土地527亩、厂房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产值近10亿元,新增利税1109万元。健全金融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有效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案件466件,涉案标的额4.6亿元。

延伸职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全力保障党的十九大、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主动对接综治组织、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等,组建“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法官+员额法官”的诉调对接团队,构筑诉前化解、立案调解和简案速裁“三道过滤网”,分阶段递进化解纠纷,诉前纠纷化解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强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延伸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向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0份,反馈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全面推进“七五”普法工作,精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200余篇次。

三、践行司法为民,在服务群众上有新举措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深入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区块,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推广网上立案,网上立案率达66.83%,开展跨域立案,为241名当事人就近提供立案服务。配置巡回审判车,增设巡回审判站,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巡回审判活动,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网络公告送达,发布公告1140件次,为当事人节约公告费用31.92万元。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执行事务“最多跑一次”的实施意见》,延伸调查触角、优化处置方式、畅通沟通路径,努力实现执行事务办理“最多跑一次”目标。落实司救助机制,为82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75.63万元,向18名生活确有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7万元。

打造阳光司法工程。不断深化“互联网+司法公开”新模式,通过法院“两微一网”发布各类信息3500余条,开展网上庭审直播277次,累计在线观看人次18.06万。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748份,向当事人发送审判执行节点信息4.65万条。完成1.6万件案卷电子化扫描,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电子查阅1851人次、远程查阅322人次。坚持网拍优先,司法处置资产全部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成交241件共计3.52亿元,平均溢价率达29.57%,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100余万元。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制定《2017-2018年“智慧法院”建设方案》,发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支撑引擎作用,打造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启用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安装庭审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庭审直播系统、浙江智慧法院APP移动办公软件,建成以执行指挥中心为枢纽,以财产查控、信息共享、信息公开、协调指挥、案件管理五大系统为主体的执行信息化体系。全面推行庭审记录改革,以全程录音录像替代传统庭审记录方式,适用率达89.09%,全面提高庭审效率。

四、深化司法改革,在机制创新上有新突破

不断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紧扣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司法雇员等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健全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共办理案件5516件,占结案总数的45.93%。制定出台《法官和审判团队考核办法》等6项配套制度文件,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督有序、制约有效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88.21%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快速审结,繁简分流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肯定。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后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4次,就准确定罪量刑、严格证据采信、规范庭前会议等事项达成共识。联合出台《刑事诉讼人证出庭作证操作规范》等5个规范性文件,推行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全力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庭前会议制度,明确适用条件和启动程序,组织庭前会议12次,有效解决管辖权异议、证据开示等问题17项。

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全省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为契机,严格遵循职级保留、机构精简、人岗相宜、职列有序的总原则,探索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完成“一处一室一队,一中心九个庭”的新型内设机构布局,总体运行态势良好。

五、坚持从严治院,在队伍建设上有新形象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党章、上党课、举办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开展“三比一树”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5个集体、48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记功奖励。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等制度要求,坚决整治“四风”问题,认真遵守浙江政法干警“七个绝不允许”和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常态化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推行分级分层廉政谈话、廉情月报、家属助廉等制度,把好源头预防、案中跟踪、案后回访三道“关卡”,构筑拒腐防变“立体防线”。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

狠抓司法能力建设。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和管理使用,相关经验做法被省委组织部《政法好经验》肯定推广。通过员额法官讲坛、青年干警论坛等形式,着力培养精业务、善管理、接地气的法院人才。加强司法调研工作,完成全市法院重点调研课题3项,在“促公正·法官梦”第四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奖2篇次,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6篇次。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以服务审判、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导向,持之以恒做好司法保障工作。启动院机关新型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基本完成贺村法庭基建项目,新建看守所法庭,改造高清数字法庭及视频监控等,全力打造信息化、智慧化的人民法院。以全省“星级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打造“一法庭一特色”司法服务平台,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升级改造的羁押室被评为“全省法院标准化羁押场所”。

六、自觉接受监督,在司法公信上有新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专项报告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办法》要求,坚持重要文件及时备案、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常态化开展人大代表定向分级联络活动,编印《代表委员联络专刊》,主动上门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参与调解等,全方位、多角度沟通联络,提高司法监督效果。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联合出台《执行工作监督办法》,切实规范执行行为。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高度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强化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853件1457人次,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19%。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举办“公众开放日”23次,邀请社会各界“近距离”了解法院800余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市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收案数量逐年攀升,办案压力持续增大,干警身心健康堪忧;二是司法公信力仍待提升,个别案件质量有待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信访不信法、扰乱法庭秩序、威胁法官人身安全等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司法体制改革配套机制亟待完善,一些综合配套举措仍需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聚焦问题、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8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维护稳定、化解纠纷、服务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使命更加重大。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新征程,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守公正司法底线,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扛起改革担当,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开创新时代江山大花园建设新局面、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全市发展新部署,坚持服务大局不偏移。坚决把市委决策转化为法院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工业经济提升年、项目攻坚突破年、作风建设加强年”“三个年”活动部署,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全力服务好江山大花园建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处理好转型升级中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力度,重点在“破” “立” “降”上下功夫,大力破除无形企业、无效供给,化解过剩产能,推动我市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二是聚焦执法办案新任务,坚持公正司法不打折。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程序正义、实体公正。进一步规范办案运行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探索建立流程节点管理新模式。出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全院、全员、全过程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管新机制。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执行攻坚系列行动,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

三是聚焦公平正义新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员额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健全“能进能出”的员额进出机制。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总结推广“无讼村”创建经验,推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对接“四个平台”建设,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总结好、发展好。

四是聚焦人民群众新期盼,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民生类热点难点案件的研判、审理和执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以高效便民为导向,进一步深化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拓展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的移动应用,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完善司法救助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定位,有效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全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保障。

五是聚焦队伍建设新要求,坚持从严治院不松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驰而不息防“四风”、纠“四风”。按照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院铁军”,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各位代表,新思想振奋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党的十九大描绘了党和国家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人民法院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扣新时代新使命,适应新矛盾新要求,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新起点上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新突破,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幸福江山建设向更高层次迈进、高水平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山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司法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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