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在江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谢炳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力推进“四项建设”和“三个建设年”活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300件,办结10343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下降7.12%和8.09%,连续两年实现收案负增长,成讼纠纷多发态势得到明显遏制,诉源治理成效日益显现。在2019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一,荣立集体三等功。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年新收刑事案件473件,审结455件,判处罪犯73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1人,为159人指定辩护人,对228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48件,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51件,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等犯罪案件8件,审结盗窃、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型犯罪案件153件,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钱袋子的安全”。防止和遏制金融资本“脱实向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3件,涉案金额1.14亿元。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等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6件,充分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贯彻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对44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予以全面封存。
着力维护民事权益。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新收民商事案件4652件,审结4713件,涉案标的12.5亿元,民事案件调撤率62.97%。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三养”、婚姻等家事纠纷案件969件,保障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204件,保障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劳有所得。大力支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审结涉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三农”案件37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妥善调处涉军纠纷2件。强化契约精神,审结买卖、承揽、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037件,有效维护市场交易规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驳回毛某酒后驾驶非机动车坠河身亡、朱某过度医疗索赔纠纷案件的不合理诉求,依法判决名誉侵权人柴某承担相应责任,切实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防范化解行政争议。审查涉国土、食品、环保等领域非诉行政案件139件,裁定准许强制执行139件,准予执行率为100%。依托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探索建立“多元调解置前、法院诉讼断后”的纠纷解决体系,参与调解行政诉讼案件48件,成功调解37件,调解成功率达77.1%,有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举办法制讲座,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
构建执行长效机制。探索构建“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出台《执行案件源头治理实施办法(试行)》,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两项执行工作创新举措列入《全国法院决战执行难工作全景报告》。全年新收执行案件4284件,执结4307件,执行到位标的4.52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执行标的清偿率等关键指标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贯彻落实省高院“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13条,严格执行“十日罚”“三十日移”等制度,拘留145人次,罚款1589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次,违法制裁率达40.87%,同比增长31.22个百分点,童某拒不执行判决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开展“铁拳”“清欠”等集中执行专项行动14次,打出了强大的执行声势。启动“福安织造”等16家企业“执转破”程序,化解涉企执行案件160件,涉执行标的2.05亿元。发挥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慈善救助、保险救助机制功能,向3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合计29.57万元。探索建立公证参与执行辅助事务工作机制,开展公证调查1032件,出具报告1209份,执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坚持办案与服务并举,找准法院工作与服务保障市委 “融衢接杭”战略举措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司法智慧,积极助推重大民生项目落地、通禄门征迁项目“清零”和城南新城征迁、农房整治集中攻坚等实施。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审结“友立矿业”非法采矿、童某等8人非法采砂等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件,助力江山大花园建设。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主线,全力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社会和谐稳定,化解历年涉诉信访积案86件。延伸司法职能,加强个案引发的普遍性问题研究,全年共报送要情专报、专题报告、司法建议等36期,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参考。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企业“蛀虫”,审结某企业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及衍生洗钱案,切实维护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金融秩序稳定。注重发挥破产审判功能,审结破产案件25件,释放土地资源382.87亩、建筑面积8.14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1.97亿元,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结构迭代升级。首次尝试以公开拍卖竞价方式选定“富德漆业”重整战略投资人,积极稳妥推进“万商集团”“纪元集团”等破产清算工作。加大对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等不诚信诉讼的打击力度,对5人共计罚款6.9万元,以涉嫌虚假诉讼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5人,已追究刑事责任3人,助力打造信用示范之城。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将24人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联合税务机关集中约谈职业放贷人16人,对其中3人依法征税1.88万元,民间借贷纠纷同比下降31.55%。联合司法局、银保监、银行业协会建立金融纠纷快速处置机制,金融纠纷同比下降14.71%,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金融纠纷“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入选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事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年活动方案》《“树正气、打歪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8个文件,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6件47人,审结5件37人,判处以王某军为骨干的4名恶势力“村霸”五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判处以郑某为骨干的6名恶势力“行霸”五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调优配强专业审判团队,落实会商制度,推行案件督办及院庭长办理机制,实行合议庭评议、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讨论三道把关机制,确保涉黑恶犯罪打准打实。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坚持涉黑恶线索“零报告”和“背书”制度,核查中央督导组和扫黑办交办问题线索32条,向扫黑办移送案件线索21条。加大对涉黑恶犯罪案件“打财断血”力度,强化财产刑执行,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1.8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43.2%,高出全省均值19.6个百分点,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三、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以服务企业增动能、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保平安为导向,制定“三服务”活动实施意见12条。建立健全“府、院、企”联动机制,与工商联、金融办等单位召开联席座谈会5次,联合市总工会举办全市工会系统“三服务”暨工会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在重点企业设立法律服务站4个,开展“暖企”系列活动72次,帮助解决问题16项。选派6名干警担任“组团联村”服务团成员,全员深入联系乡镇帮助开展“6.6”洪灾抢险救灾工作。开展各类巡回审判112场,判后答疑236次, “蒲公英”普法宣讲团进校园、社区、企业和部队普法37场。
助推打造诉源治理“江山模式”。围绕打造基层治理最优城市目标,坚持“党建统领+基层治理”,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诉源治理可持续发展。依托“周二巡回日”制度,在全市19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设立巡回法庭,在21个村(社区)设立网格法官工作室,探索审判工作从“注重办案”向“参与治理”拓展,从“法庭内”向“法庭外”延伸,相关做法受到衢州中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市法院推广。充分发挥 “利君法官”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通过送法下基层、设立工作联络站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建立律师参与化解物业纠纷机制,诉前化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312件,努力实现物业纠纷“零诉讼”。全年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530件,司法确认605件,诉前纠纷化解率54.11%,位居全省第4位,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237件,同比下降15.8%,诉源治理成效初显。我市万人成讼率80.91,为衢州最优。
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积极推广新型便民立案方式,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应用“浙江移动微法院”,成功立案7082件、送达文书14265件、证据交换127件,让更多当事人“一次不用跑”就享受到了“指尖诉讼”的便利。积极推进“智能司法”,通过高清数字法庭、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实现案件庭审记录数字化,智能送达应用率、电子卷宗随案扫描应用率、政法一体化协同率、司法网拍率均为100%。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权利救济,缓、减、免交诉讼费5.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24万元,传递司法温暖。深化“ODR平台”应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网络化、智能化,全市用户自主申请数1175人,通过平台调处纠纷2961件。运用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实现从事故认定到赔偿“一步到位”,交通事故纠纷自动履行率达89.33%,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快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新建项目顺利开工,贺村人民法庭审判用房竣工验收,石门人民法庭获批增设,人民法庭布局进一步得到优化。
四、坚持以从严治院为根本,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加强思想建设,高站位把握政治方向。认真开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借助“学习强国”“院长论坛”“周一夜学”等平台,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执法办案之中,打造独具法院特色的党建文化品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持续提升组织力和战斗力。坚持“严管+厚爱”,遴选员额法官4名,选拔优秀年轻后备干部15名,开展“迎国庆”升国旗仪式、“国家宪法日”宣誓仪式等活动,提升干警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全年涌现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59个。
加强质量建设,高水平提升履职能力。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制定《案件评查办法(试行)》,构建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开展“对照先进找差距,提升质效抓落实”办案竞赛活动,设立每月流动红旗,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健全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机制,研究讨论疑难和新类型案件32件,有效促进裁判标准统一。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四类案件”监管试点工作,纳入监管案件45件。落实裁判文书互阅互评互学制度,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规范化庭审、典型精品案例评选,举办“审判质效提升大讲堂”6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等64人次,提升干警业务能力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高标准筑牢发展根基。以打造“清廉法院”为导向,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4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逐级压实责任。推行正反面典型“奖罚三通报”机制,以正向价值观立人,以先进典型激励人,以反面典型警戒人,发出通报9期。健全完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调整廉政监察员11名,聘任特邀监督员12名。开展 “十查十看” “五查五找” 等活动,开展谈心谈话21人次,梳理廉政风险点33项,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五、坚持以接受监督为抓手,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决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报告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按期办结代表议案1件,回复代表意见建议32条。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配合刑法、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全体员额法官接受履职评议,并根据审议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改进代表联络工作,编印《联络专刊》4期,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全方位加强沟通、接受监督。
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4件,邀请监督重大执行活动5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凝聚公正司法合力,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广泛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沟通联络,主动通报法院工作,虚心听取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意见建议。强化司法民主,选任人民陪审员107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029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深化司法公开,开展庭审直播2441次,上网公布裁判文书6723份,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73场。正视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在各级媒体刊发新闻稿件238篇,其中《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媒体103篇。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主动作为、精准服务,全力保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济发展总体战。一是敢担当善作为,面对突发疫情“不后退”。成立领导小组,出台应对方案,严格落实“打赢疫情防控战,法院没有局外人”十项举措。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筹安排,抽调46名党员干警下沉到8个社区参与志愿服务,配合社区开展住户排查、政策宣传、外来人员管控等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24篇次法院“战疫”故事被衢州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二是聚主责抓主业,审判执行工作“不松劲”。充分运用移动微法院、ODR、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以及“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实现立案、调解、开庭、执行线上全流程e网联通。疫情发生以来,共办结各类案件1281件,两个案例入选“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三是强服务促发展,助力复工复产“不停歇”。出台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13条司法意见,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及时为一家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实际控制人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编印《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30问》宣传手册,开展“组团联企”活动32场,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法院全体干警不忘初心、忠诚履职、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能力水平尚未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执行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尚有距离,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还需不断深化,推进诉源治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四是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干警作风不正、工作不实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改进。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积极争取各方支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冲刺之年,是全力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意义重大。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对照浙江法院“八个排头兵”指标,以“五聚焦五强化”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化“四项建设”,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新时代江山大花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全市发展新部署,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抓好涉疫情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市委“融衢接杭”战略三年行动计划和“四个年”活动部署,找准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推进“三服务”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细化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举措,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解忧、助力、赋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出台办理破产便利化行动方案,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推进新旧动能加速转换。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供有力支持。
二是围绕公正司法新使命,进一步抓好执法办案。通过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年提质增效为目标,强化“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持续打好“扫黑除恶+树正打歪+行业治理”组合拳,确保治根治本、长效常治,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山”。继续加大对套路贷、恶意逃废债、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常态化调整“职业放贷人”名录,深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探索建立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加大拒执犯罪打击力度,着力健全完善“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长效机制。
三是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践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按照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要求,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深化诉源治理,探索“巡回审判+网格法官+人民法庭”融合发展新模式,助推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无讼村”创建,建立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多元解纷网络,关口前移、力量下沉,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落实普法责任制,拓宽“蒲公英”普法宣讲覆盖面,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四是围绕深化改革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统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促进办案质量、效率双提升。全面深化各类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打造“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司法运行新模式。
五是围绕政治建设新要求,进一步提升队伍素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运用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综合运用惩治、监督、教育等措施,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和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各位代表,初心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大的作为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列、加快建设江山大花园、与全省同步实现“两个高水平”展现更大的法院担当、贡献更多的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