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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〇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12 16:37:06    阅读:64598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329日在江山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盛秋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0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在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平衡利益、服务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法院既是审判机关,又是做群众工作的部门。2010年,我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新收案件6959件,审结6890件,同比分别增长17.25%14.43%。解决诉讼标的额5.23亿元,比上年净增1.35亿元。收、结案数连续两年在衢州地区排名首位。

刑事审判宽严相济惩罚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以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全力保平安、促和谐。全年受理案件346件,审结343件,同比分别下降16.22%15.72%,判处罪犯637人,同比下降12.56%。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案件260513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90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6人。依法惩处经济和职务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1628人,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712人。市农业局及下属单位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4人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判处缓刑、管制和单处附加刑204人。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严格执行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不出冤假错案。

民事审判调判结合化解纠纷,保障民生权益。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理,运用诉前调解、立案调解、诉讼调解等多种形式,尽量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案件2030件,审结1972件,同比分别上升27.50%26.41%。其中以调解或撤诉形式结案1108件,占结案总数的56.18%,同比上升2.21个百分点。妥善审理事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矛盾易激化案件,实时掌握案件进展动态,审慎裁判,避免纠纷各方出现极端行为。与交警部门诉调对接,在衢州地区率先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提高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判效率,审结案件926件,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3%,该做法《人民法院报》进行了专题报道。

商事审判审时度势加强应对,促进经济发展。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和社会对司法的需求,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适用。全年受理案件1853件,审结1745件,同比分别下降7.14%9.26%,诉讼标的额4.17亿元,同比净增1.87亿元。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案件648件,诉讼标的额1.72亿元,对19件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经营困难企业的债务纠纷,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努力平衡各方利益,帮助企业摆脱困难,渡过难关。全年审结金融类、涉企业债务类案件410件,诉讼标的额2.42亿元。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妥善审结公司解散、股东权益等新类型案件19件,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司法环境。在市委领导下稳步推进江山市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等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

行政审判注重发挥协调职能,和谐行政关系。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全年受理案件15件,结案13件,其中以协调方式促成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8件。审查执行行政非诉案件194件,强制拆除违章建筑8处。组织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20余次,其间采取强制措施10件次,并对2002年以来的74件中止执行案件进行再执行。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通过座谈交流、司法建议等方式,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联系,促进行政机关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执行工作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树立司法权威。以争创全省“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为载体,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年受理案件2727件,执结2605件,同比分别上升48. 29%41.42%,执结标的额1.03亿元,实际执行率达64.62%。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加大被执行人信息在网络媒体公开的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党员、公务员等特殊主体拒不配合执行的,向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强制措施240件次,强制被执行人申报财产2139件次,查询人员及财产信息2477件次,组织夜间或凌晨执行40余次,对32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执行法官的足迹遍布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规范执行行为,落实执限跟踪、易人执行、加班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平均执行天数从上年度的88天缩减到57天。

涉诉信访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力求标本兼治。用群众工作统揽涉诉信访工作,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包案化解、中层轮流接访、干警定岗值班的信访工作机制。全年处理各级人大、政法委、信访局等部门转交的信访件40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3312人次。在全国及省“两会”、上海世博会等敏感时期,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落实协助稳控措施。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2009年底以前发生且尚未息访的涉诉信访案件已化解42件。狠抓办案质量,加强判后释法和答疑,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7.38%,同比上升1.38个百分点。

二、推进司法管理创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大对审判流程的监督管理力度。在立案、审判、执行分权制衡的基础上,对适用非监禁刑、立功、自首的案件及审理程序中的鉴定、评估、拍卖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出台《数字法庭使用制度》,对案件庭审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和监督司法行为。每月召开审判执行工作例会,依托信息化管理技术对审判质效的运行态势进行实时的评估和督查。开展“强管理、促规范、提质效”专项活动,提升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全年审判执行工作动态平衡,有序推进。

完善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在立案大厅和派出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全年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86件,调解成功70件。对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依法确认其法律效力。加强与各类调解组织的联系沟通,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互相配合、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就构建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工作系统,与公安、建设、国土、银行等部门沟通协商,取得支持和配合。在政府和法院门户网站开通“赖账曝光台”,滚动更新执行案件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防范交易风险;将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列入信贷黑名单,限制其融资;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情况实行每周一次的循环查询,全年查得可供执行存款1900余万元;在公安机关全力支持下,实现对被执行人户籍、旅馆业登记、出入境及车辆等信息的查询;交警部门在车辆年检和路查时,协助法院扣留被执行车辆,法院的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非监禁刑适用对象的庭前评估考察工作,向街道社区或村民委员会发放非监禁刑考察意见表215份,收回210份,裁判与考察意见一致率达95%以上。完善社区矫正对接机制,加大对缓刑犯的帮教监督力度,对两名有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行为的缓刑犯裁定撤销缓刑,收监执行。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犯罪隐患和安全漏洞,及时向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督促改进。通过集中公开宣判、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审判效果。面对日益复杂的安保环境,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与市公安局建立联防联动安保机制,加强法院安保措施,确保审判场所及周边区域的安全。

创新司法为民工作机制。根据新时期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开通了互联网个案进展便民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上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扩大速裁案件及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全年共有2994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审理案件数的69.88%。其中速裁案件482件,平均审理天数26天,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23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4万元,向14经济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4.25万元。坚持岁末年初开展农民工讨薪维权专项审判执行活动,该做法为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报道肯定。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司法理念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与“自我加压树标杆、专业有为勇争先”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强化党员干警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干警的模范带头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岗位培训,组织干警到党校和法官学院培训84人次,全院干警集中培训6次,青年干警专项培训2次。邀请全国知名法官、教授到法院作专题讲座,开展庭审观摩、技能竞赛等活动。通过资深法官传、帮、带的方式,提高青年法官把握法律精神、熟悉民情、了解民意、消解民怨的综合能力。2010年,我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庭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立案庭荣立集体三等功。全院还涌现出办案超百件法官29名,超二百件法官9名,超三百件法官3名,6名法官被市人大常委会授予“江山市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强化司法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我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计划》的要求,完善落实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制度。在立案大厅、审判大厅公布最高院“五个严禁”及本院“零容忍”制度的内容,设置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通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观看廉政视频、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让廉洁司法的理念内化为干警的自觉意识。院廉政监督员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干警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全年无干警因违法违纪被查处。

开展法院文化建设。从精神倡导、制度建设、礼仪培养、物质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展院训征集活动,提炼出“公正、廉洁、尊荣、进步”八字院训,使之成为全院干警共同尊崇的行为准则。通过评选“江山市优秀法官”、举行法官授职典礼、布置法官荣誉墙等活动,激发法官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通过司法礼仪培训和司法作风巡查,切实规范干警的仪容仪表、基本礼节和文明用语,塑造严谨亲和的法官形象。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和“司法文化大厅”,深化立案大厅“文明窗口”建设,展示“文明、规范、便民”的法院形象。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公开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对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就2007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并根据审议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刑事审判工作的具体措施。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开展《行政诉讼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对1987年以来的行政审判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和系统调研,并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办结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1件,信访件15件。建立院领导定向联系人大代表制度,通过走访座谈、邀请视察以及安排代表旁听庭审、参与执行等形式,加强与代表日常性、经常性的联系沟通,增强接受监督的实效性。

依法接受法律监督。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6次。按照上级法院指令,对上级检察院抗诉的7件案件进行再审。完成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市人民陪审员由26名增选至39名。积极推动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判、调解、执行和息诉服判工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611217人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59.02%

充分便利媒体监督。畅通媒体监督渠道,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媒体的沟通和协调,全年接待记者采访或旁听50余人次。加强司法宣传,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篇,省级媒体8篇,地市级媒体87篇。便利网络媒体监督,对网络民意及时调研和反馈,回复网民意见建议30余条。关注涉法涉诉舆情,妥善应对网络或媒体炒作事件9件次。

全面保障社会监督。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案件开庭信息3676条,参加庭审旁听群众达9000余人。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邀请社区居民、学校师生、军人武警等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完善民意沟通机制,认真对待来自各种渠道的群众意见建议,细心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全年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00余人次。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过去的一年,各位代表和委员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由于案件数量连年攀升,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造成了影响。办案压力大、工作强度高、保障机制欠完善,队伍稳定也面临着现实的挑战。此外,法院司法为民的水平与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表现在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群众工作;个别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作风不佳、群众观念淡薄,损害了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面对压力和考验,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2011年的工作思路

2011年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科学跨越”的总体目标,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动性。坚持能动司法,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转型发展、推进科学跨越”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法院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强化法律服务和保障措施积极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司法保障功能,依法调节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审理执行好我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法治环境。针对经济社会形势变化在审判领域的反映,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司法服务。

二是切实提高司法服务社会稳定的实效性。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预防犯罪的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江山”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做好农村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司法保障工作,依法处置贿选、煽动闹事等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惩治虚假诉讼,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加强司法调研,对各类案件可能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合力化解社会风险。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缓解案件审判压力。

三是切实提高司法服务民生需求的针对性。继续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劳动争议、涉农土地流转等纠纷,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巩固“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争创成果,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大体系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行政纠纷的协调处理机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提高社会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

四是更加注重人民法院自身建设的科学性。不断深化审判和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重视法官梯队建设,加强青年法官队伍的培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技术手段创新提高工作效能。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做好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法官队伍的激励机制,加强法官职业保障。加大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力度,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既是我市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期,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始终不渝地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争创一流法院为目标,总结经验、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我市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一高两进”三步走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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