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在江山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盛秋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09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发展态势,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工作重心,以落实“八项司法”为抓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江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大局是法院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一年来,我院始终围绕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妥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全年新收各类案件5935件(不含旧存未结案件451件),办结6021件,同比上升12.72%和25.07%,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88亿元,比上年净增1.12亿元。收、结案数再创历史新高,结案数在衢州地区排名第一。审判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严格司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针对轻重不同的犯罪,分别采取宽松和严厉的处罚政策。审结刑事案件407件,判处罪犯717人。对抢劫、强奸、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判处罪犯319人,其中3年以上有期徒刑91人,10年以上18人。如在西山公园抢劫、强奸犯罪的被告人徐杨建被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7年。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判处罪犯16人,其中实刑13人,占81.25%。对轻微犯罪以及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等采取宽松的刑事政策。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占62.5%。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68件,兑现赔偿款229万元,兑现率为89.7%,维护了刑事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江山”的创建活动,对一批罪犯集中进行公开宣判。
民事审判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尽可能地采取调解、和解方法,实现案结事了。审结民事案件3483件,诉讼标的金额2.86亿元,同比上升19.57 %和43.72%。调解撤诉的1880件,调撤率由上年的48.3%上升至53.97%。为方便群众,开展了立案调解及速裁工作,共速裁案件557件,其中调解结案的406件,占72.89%,平均审理天数27天,缩短了办案时间。妥善审理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事关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我市“10·28”交通事故处理中,法院积极应对,11名死亡乘客的赔偿案件全部在两个月内调解结案并兑现赔偿款。审慎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案件。对近年来大量涌现的民间融资类案件,发挥法院审判作用,认真分析、有效甄别、及时预警,保障我市金融秩序的安全稳定运行。
行政审判充分发挥协调机制的作用。以解决实体纠纷为目标,灵活运用协调、和解等工作方式,促进行政争议的化解。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0件,经协调撤诉8件。审查计生、卫生、土管等行政非诉案件288件,执行非诉案件254件。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行力度,征收社会抚养费111.65万元,司法拘留5人,为计划生育法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执行工作着力在破解执行难上加大力度。执结案件1842件,执结标的1.02亿元,同比上升27.92%和34.21%。执行标的清偿率为53.12%,在衢州排名第一,全省排第21位。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83件,执结标的400余万元。完善执行工作内部机制,实行前期财产调查的集中查询、易人执行、督促执行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做好群体性、大标的案件的执行工作。如盛禾彩虹城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优先执行兑现郑某等52户的购房款1500万元。加大对拒不执行人的制裁打击力度,司法拘留被执行人63名,对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2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切实做好涉诉信访的化解工作。始终把信访稳控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立足于源头预防,努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一审息诉率达96%。重视初信初访,引导信访人理性表达诉求,并与其所在基层组织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息访工作。建立院领导在敏感时期信访值班、中层干部轮流接访、信访干警定岗值班的多层次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党委领导下的信访终结机制。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对涉诉信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两会”、国庆60周年期间排查出重点信访案件44件,逐案落实稳控、化解措施。成功化解了长台镇王某某将其丈夫尸体存放两年不火化的信访难案。
(二)能动司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创新涉企纠纷的司法处理方式。克服法院工作“被动性”、“消极性”的片面认识,做好前瞻性的调研分析。运用在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协助重组和执行重组的处理模式,充分协调,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审结涉企业债务类案件477件、劳动争议类案件52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5亿元。为我市企业赴外地保全财产、强制执行75次,保全标的金额3900余万元。针对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的诉讼,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不因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如江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群体性诉讼,我院及时向市委反映情况并提前介入案件的处理,着力在企业重组上下功夫。经过多方努力,该公司在短期内完成了企业重组,案件以当事人和解撤诉结案。
妥善审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域产生的纠纷。对涉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案件,在审理中以提供司法保障为己任,做好法律政策宣传工作,落实调解优先,做到主动沟通、速审快执,既配合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又依法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去年我市的山海协作项目、下山脱贫项目和莲华山中部工业园区建设项目均涉及大面积的土地征用,前期就有27件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纠纷诉至法院,现均已妥善审结、案结事了,有效推动了我市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展。
依法审理农村土地和集体林权流转纠纷案件。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市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山区农民下山脱贫进程加快及农民工返乡人员增多,农村土地及林权流转纠纷案件明显上升。我院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依法处理此类案件55件,涉案标的金额177万元。既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又努力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三)为民司法,加大对涉案民生的保障
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针对多数案件起诉时要查询对方户籍身份、工商登记、银行帐号等材料的情况,我院积极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沟通协商,实行当事人持法院联系函查阅档案,方便当事人收集证据。继续推行巡回审判,对当事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的,上门服务,就地审理,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方便。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设立巡回审判组,加大对事故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力度。进一步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6%,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及时打赢官司。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执行诉讼费缓、减、免的有关规定,对该缓、减、免的案件均予许可。全年共对70个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费用11万余元,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在法院诉讼收费环节已经得到解决。向6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5万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联系,主动做好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工作的衔接。
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于“三养”案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案件,我院开通“绿色通道”,免收诉讼费用,简化诉讼程序。临近年关时,集中对赡养纠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民生案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审理、执行“三养”案件79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45件,涉案金额78.7万元。
二、创新机制优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完善审判质量效率管理机制。以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数据评估体系为平台,全面评估案件质量和效率,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加强法院办案质效管理。组织庭室负责人到上海及本省的嘉善、桐乡等先进法院考察学习,建立审判执行工作例会和审判质效数据通报两项工作制度:每月将质效评估数据中的“存案工作量、平均审理天数、调解撤诉率”等16项主要数据分解到庭室、落实到个人;在每月末的审判执行工作例会上,围绕审判质效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督查整改,并在法院内网通报。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在全年收案大幅上升的情况下,我院仍然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结案均衡度在衢州地区排名第一,全省排位由去年第43位上升至第14位。
强化案件评查监督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评查,对民间借贷案件和有无超审限情况进行专项评查。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骨干进行案件质量交叉评查。紧紧抓住立案、审判、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大对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的职责,重点加强了对大标的案件、有信访隐患案件及鉴定、评估、拍卖案件的监督。与检察院共同出台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通过落实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全院案件改判发回率为0.45%,执法办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建立交通事故处理联合办公机制。7月份会同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在衢州地区率先建立交通事故处理联合办公机制。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巡回审判组,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财产保全及执行工作,进行专业化审判。半年来,审结案件323件,其中调解、撤诉300件,占92.88%,执结案件134件,兑现标的500余万元,实现了法院对交通事故赔偿的早介入和早处理,加大了对交通事故受害方权益的保护力度,避免了信访案件的产生。
基层基础和科技强院方面取得新进展。2月份,总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1855平方米的峡口法庭审判综合大楼竣工并投入使用。新法庭达到了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建设要求。科技强院方面,全院14个审判法庭,均己完成数字法庭建设,实现了案件开庭审理的同步录音、录像。在公安局看守所建设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实现了刑事案件的远程开庭审理。完成了审判管理软件升级改造,上下级法院案件信息实现互通和兼容。建成了江山法院门户网站,当事人可在网上查阅案件信息,扩大了知情权。
三、提升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廉洁司法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精心组织安排“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人民法院“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通过邀请劳动模范、法学专家和全国人大代表授课宣讲及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深入剖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落实一岗双责。将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规定和浙江法官“职业四要”的内容制作成提示卡和桌牌发放到每位干警,时刻提醒,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在办案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实现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时监督。聘请执法监督员,通过庭审旁听、民主恳谈、案件回访等方式加大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开展廉政工作“院家互动”活动,定期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推进家庭助廉。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管理监督到位,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理到位,1名审判人员因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审判岗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调研工作,全年选送干警到上级法院和市委党校培训78人次。组织参加省高院的学术讨论会、理论研讨会,共有5篇调研文章获奖。江山法院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司法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青年干警提供学习时间和便利,共有9名同志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开展“争先创优”办案竞赛活动,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全院办案超百件的法官27人,最多达434件,有4名干警因办案成绩突出,被评为衢州法院系统十佳“优秀法官”、十佳“优秀执行员”、十佳“优秀调解能手”。
四、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9月份就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的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及时按审议意见进行整改落实。重视人大交办件的办理,收到5件交办件,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结4件(新收1件正在办理中)。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和来信,落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门走访,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指导工作、旁听庭审,聘请代表、委员作为执法监督员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市人民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还有差距:一是个别审判人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够强,司法理念与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有的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兼顾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够。执行难和涉诉信访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院职能的发挥。对此,我们将积极应对,认真改进。
五、2010年的工作思路
今年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我市加快实现“一高两进”三步走战略目标作出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司法服务,确保社会稳定,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供司法保障。敏锐观察、妥善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落实好服务大局的各项新举措。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高度重视民本司法,精心审理好企业拖欠职工、农民工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认真梳理司法为民实践中形成的便民利民措施,通过司法手段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二)狠抓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一是抓好学习,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健全制度,改进学风,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二是抓好党建,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好廉政,促进司法廉洁公正。领导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坚持从严治院,坚持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廉政建设。完善举报查处机制,以查处“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重点,坚定不移地落实“五个严禁”。四是抓好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增强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
(三)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
认真贯彻《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济制度。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健全审判管理机制,继续将质效评估数据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体检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完善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机制,以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和数字法庭效能的发挥为平台,推进执法办案规范、公开。强化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对大标的案件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办案质量,树立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代表、委员和代表、委员接待日等制度。
(四)夯实基层基础,构建提升平台。
要创新法官培训方式,大力推进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等活动,发挥资深优秀法官的传帮带作用,使法官水平有提高,经验更丰富。建立培训制度,使每个法官每年都能接受一定时间的培训,切实增强法官的业务理论水平、实际办案能力。向科学技术要管理、要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院,深入开发应用电子审务功能。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增强法院的向心力、凝聚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迎难而上的精神和勇气,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措施,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上新台阶,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健康发展,实现“一高两进”三步走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一、“三个至上”:“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二、“八项司法”:“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
三、“三养”案件:抚养、扶养及赡养案件。
四、“审判质量效率数据评估体系”:审判质量效率评估26项指标,以同期结案率、平均审理(执行)天数、人均结案数、结案均衡度、存案工作量,及调撤率、上诉率、改判发回率、息诉率、有效执结率、执行清偿率等基本数据为依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评估体系并自动生成评估报表,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五、“存案工作量”:根据各报告期末未结案数,参照报告期各月结案数均值,测算所需的工作时间。
六、“结案均衡度”:根据报告期结案率的均值为参考值,计算各法院每月结案率的均衡程度,旨在反映阶段时期审判工作周期幅度。
七、“数字法庭”:利用网络、通信、多媒体等先进技术和软硬件产品为案件开庭各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对庭审音视频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加工和存储,集庭审管理、法庭支持和集中控制、采集、传输与存储、直播点播为一体的系统平台。
八、“远程审判刑事案件”: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数字法庭设备和远程音视频传输设备等,实现审判人员与关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分别在法庭和远程审判点同步完成刑事案件提审、庭审、宣判等审理活动。
九、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十、浙江法官“职业四要”: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