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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五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5-04 11:24:35    阅读:67111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129日在江山市

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崔正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各项司法职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建设“平安江山”、“法治江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1532件,办结10190件,同比分别上升16.26%和10.35%,涉案标的45亿余元,同比上升90.19%,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217件。

一、坚持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多措并举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运用官方网站、新闻媒介、微博微信等渠道宣传解读立案登记制改革精神,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制定《立案登记流程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渠道始终畅通,共立案6902件,同比上升13.51%,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9.80%。加大对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虚假诉讼的惩处力度,依法维护立案秩序。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63件,判处罪犯75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6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73件160人。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1件35人。关注民生民意,凸显打击重点,审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生产、销售、渎职犯罪案件8件23人。宽严适度,对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犯等被告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非监禁刑适用率38.32%。保障被告人人权,落实被告人不穿囚服出庭受审规定,为90名经济困难、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贯彻民事诉讼法及新司法解释,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40件,审结5284件,同比分别上升20.75%和11.33%。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医疗纠纷等案件1292件,化解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25件。依法审结涉军案件3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及军人军属权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为7确有困难当事人累计争取司法救助22万元。建设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引导信访人员以视频约访的方式向上级法院反映信访诉求。坚持依法纠错,复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3件,对其中6件确有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启动再审程序。对6件无理信访件启动备案终结程序,努力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畅通行政案件入口,全年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40件,同比上升7.24倍。执行各类行政非诉案件434件,涉案标的1840万元,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与市法制办、民政局对接联系,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化解撤销婚姻登记行政纠纷10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加大新行政诉讼法宣传力度,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妥善应对新行政诉讼法施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江山建设》的专题报告,邀请浙江高院行政庭危辉星庭长来江作专题讲座,以“行政诉讼微讲堂”的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培训6次,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执行难题破解。全年新收执行案件3543件,执结3452件,执行到位标的5.36亿元,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对接省高院“点对点”、最高院“总对总”财产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4万余次。依托公安网上布控系统,协控“失踪”被执行人461人、车辆42辆。加大执行财产变现处置力度,依托淘宝网司法拍卖各类执行财产193件次,总成交额1.92亿元,平均溢价率32.12%,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700余万元。促成银行为网拍房地产提供按揭贷款,网拍成交率同比上升21%。综合运用征信网站、微博微信、户外LED显示屏等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381例,使失信被执行人在贷款、置产置业、乘飞机坐高铁等方面处处受限,不断压缩其逃避执行的生存空间。加大对抗拒逃避执行的司法惩戒力度,全年司法拘留82人,对3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推动导诉台、诉讼服务窗口、诉讼服务网、“12368”司法服务热线一体化建设。在立案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和服务。完善“12368”司法服务热线工作机制,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3万余条,处理各类来电咨询181件次。配置巡回审判专用车,常态化地开展巡回审判及法律咨询活动。在衢州地区率先上线使用案款管理系统,方便案件当事人网上缴退费。落实新民事诉讼法关于胜诉案件诉讼费先行退还的规定,全年共先行退还诉讼费2224笔计1185万元。

二、坚持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出台《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司法审判与全民创业创新的契合点,为新常态下地方经济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快速办结银行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5件,涉案标的2883万元,防止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断裂风险扩散。加大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案件的审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案件518件,涉案标的6.52亿元,促进金融机构加速核销不良债权。积极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对近五年来民间融资类纠纷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做决策参考。坚持涉困企业的司法差异化处置机制,引导一批可淘汰的“僵尸企业”走破产程序有序退出市场,有效盘活存量资源,为实现“腾笼换鸟”、结构调整提供有利条件。

保障重点工作依法推进。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助力“五水共治”,守护绿水青山。依法严惩违法排污犯罪,从严控制缓刑适用,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14人。努力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依法妥善处理“三改一拆”、“养殖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涉案纠纷,既支持政府依法征迁、拆违,又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工作机制,及时审查国土部门申请的涉土地违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合法的行政决定依法裁定准予后由政府组织实施,保证行政执法依法依规、高效有力,全年无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创新“枫桥经验”,加强诉调对接。对审判实践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社会管理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5件,均得到采纳落实。构建一庭一特色司法服务平台。峡口人民法庭结合辖区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在廿八都镇、保安乡设立涉旅游经济特色巡回审判站。贺村人民法庭结合所在中小企业密集的特点,打造司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特色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465篇,其中省级媒体137篇、中央级媒体54篇,倡导“诚信、友善、和谐、法治”的社会风尚,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三、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各项改革试点

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我院扎实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改革试点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积极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遴选出首批34名员额法官,使优秀法官资源向审判一线集聚。科学配置审判资源,探索建立“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模式,减少法官事务性负担。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严格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委会制度,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审判权与执行权相分离,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优化执行工作机制。

探索破产审判“江山经验”。以破产审判为抓手,调节市场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结构。作为全国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2015年我院先后受理了万商集团、长河房产等破产重整、清算案件12件,已审结6件。其中,江山麦克摩尔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我院通过“执破衔接+简易审”的方式在两个月审结,公司长期闲置100亩工业得以腾退变现,为引进新项目新企业赢得新空间。依法创新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总结形成《执破结合操作规程》、《破产案件简易审操作规程》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府院联动,建立健全预警提醒、企业分类保护、涉案企业差异化处置、社会分工配合协作联动、企业破产工作保障等五项机制,确保企业破产平稳有序,同时让老生产要素尽快焕发新活力。

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以省委政法委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建设试点为契机,推动建立以司法调解为引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深入调研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工作现状,形成《推进“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专题报告,相关建议在市委、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在全市逐步落实。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实施意见》,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为各类调解组织“壮胆撑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优势,将工作重心放在庭前,推动纠纷解决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工作机制,升级改版官方网站,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全程公开积极试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对全院17个审判法庭进行数字化高清改造,以录音录像代替人工记录方式开庭审理案件777件。深入探索简式裁判文书改革,累计制作简式裁判文书1588份,提高审判效率。扩大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公布裁判文书3053份。实现档案信息化“一级达标”,对建院以来的12.59万卷诉讼、文书档案进行电子扫描,并同步开通远程电子阅卷功能。

四、坚持从严治院,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狠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对各类涉案反映材料书面登记在案、全程留痕,防止人情案、关系案。开展纪律作风“十大专项”整改活动,对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细,及时督促整改。全年无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

重视能力提升。出台《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加强中青年干警培养工作的意见》等制度规定,班子成员带头表率,通过法官结对、案例教学、现场观摩、交流挂职等形式,不断提升队伍司法能力水平。加强日常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涉诉群众、法官的安全及法院的正常秩序。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全年获衢州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2次,其中有3名干警分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省政法系统社会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解决好派驻法庭的人员配备、职级待遇、物资装备等问题和困难。贺村人民法庭建设用地由二期规划用地调整到区位更佳、无征迁障碍的一期规划用地中,项目前期工作如期推进。对院机关大楼消防设施、计算机机房、院食堂进行更新改造,着手建设干警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建设庭审记录备份系统,加快数字法庭高清化改造,借助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和办事效率。

五、坚持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逐项落实整改代表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认真整改反馈的问题。出台《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听庭审、看执行以及“代表走访月”等活动,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及建议。选任7位代表委员担任法院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的审判与执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多元化。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机关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案件执行,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严肃对待检察建议,根据检察建议对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启动再审程序并调解结案。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各类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1次。关注网络民声,及时反馈网民关切。加强司法民主,换届选任40名人民陪审员,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937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8.01%。召开律师座谈会,广泛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开通法院微信公众号,打造监督新平台,先后推送各类原创信息68期183条,累计点击阅读63万余次。我院微信公众号位列2015年度浙江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法院类第三。

各位代表,市法院工作取得成绩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少数法官司法作风不佳,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高、社会效果不好,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改革推进困难较多。司法体制改革后,入额法官数量较少,加之审判辅助力量储备不足,腾挪空间非常有限,改革推进面临痛点和难点。三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后,诉讼案件大幅增加、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加大。四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涉诉信访、执行难问题仍困扰法院,诋毁、威胁甚至伤害法官现象时有发生,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对此,我们将正视“短板”,立足自身,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是“十三五”战略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稳妥推进改革试点,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全民创业创新,为我市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新要求。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强化庭审功能,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高刑事诉讼整体水平。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职能,弘扬法治精神、强化规则意识、引领社会风尚、维护公共秩序。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行政纠纷的行政诉讼工作机制,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动建立各部门联动执行机制,完善征信系统建设,加强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加大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及时实现。严格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履行职责。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秩序协调稳定。加强对房地产、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涉诉问题的司法应对,借助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各类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案件,促进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强化对“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司法支持。坚持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加大破产案件受理力度,盘活企业存量资源,为实现“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发展创造条件。完善司法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发送白皮书、专题报告、司法建议书等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做好参谋和助手。

 三是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新方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官助理作用,提高书记员综合素质,实现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分明。优化案件流程,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保障审判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完善司法责任制,科学划分内部办案权限,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进院庭长监督指导方式,确保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完备的审判团队考核及业绩评价机制,使法官及审判团队考核评价制度化、日常化。改革执行工作机制,推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建设。

     四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强诉调对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法院引导、人民调解主导、专业调解辅助大调解联动机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实施“互联网+审判”,注重信息化建设,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运用,构建全媒体宣传工作新格局,逐步形成司法审判与社会舆论的良性互动。继续通过邀请听庭评审、参与执行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五是统筹推进队伍建设新发展。坚持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改革导向、思想动向。落实“一岗双责”,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党建促审判,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体系,不断提升司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确保“四风”问题不回潮、不反弹。加强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养,深入打造司法亮点品牌,提升法院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关心爱护干警,缓解干警工作和心理压力,激发队伍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江山、打造华东地区最具活力城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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