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司法文件 >> 正文内容
 
  二0一三年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bgs    发布时间:2014-12-12 18:54:27    阅读:112783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111日在江山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江山市人民法院院长 盛秋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我院在市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和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凝心聚力、克难攻坚,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82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办结9613件,法官人均结案数145件,三项数据连续五年居衢州法院系统首位。

一、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按照市委关于建设首批“工业强市试点县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涉及结构调整、项目推进、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强市建设的决定》,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妥善审结涉企合同、借款纠纷364件,涉案标的1.7亿多元。深入企业进行调研,面对面听取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代表对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结合点,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把握好涉困企业司法处置原则,慎用查封冻结扣押,加大调解力度,运用和解、重组等司法手段,帮扶一批有市场有前景的企业维持生产。积极推进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努力探索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模式,创新破产财产分配模式,引导可淘汰的企业走市场化破产道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竭力推进民间融资整规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加强与公安、协处办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民间融资处置会周会制度院领导定向联系民间融资债务危机重点企业制度,研究形成针对性的审判指导意见,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多次派人赴外地法院沟通协调,尽力维护债权人利益,务实推进债务危机企业资产处置工作。一年来,审理和执行民间借贷案件4294件,涉案标的11.48亿元。在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中,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考量被告人退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受害人挽回损失的程度,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司法惩戒力度,树立公众诚信意识。用足用好司法拘留、查封、扣划、冻结等强制措施,实施财产保全及赴外地保全1360次,依法扣押车辆345辆,查封房屋963套(幢),面积10.4万平方米,冻结划拨银行存款1060笔。

落实“三改一拆”司法保障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拆除违建筑等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依法审查和执结土地违法案件60件,涉及退土地24.5万平方米落实完善 裁执分离工作模式,妥善审理好涉重点项目和三改一拆中的纠纷,努力实现和谐执行、平安执行。参与四批江山市“典型违建案件的审核工作,对59两违非诉行政案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有力推动三改一拆专项工作的深化妥善处理兼顾各方利益,为辖区牛头岭城中村改造石门江郎山游客接待中心重点工程建设、集体土地征迁工作提供司法服务为相关项目顺利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五类案件”委托调解工作机制,明确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涉重点工程以及敏感、矛盾易激化的五类案件纳入委托调解范围,诉前委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制定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具体操作办法,推进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以司法建议为抓手,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7件次,被及时采纳、回复5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在市政法委指导下,牵头会同市检察院、公安局、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召开防范与打击网络犯罪专题研讨会,对防范与打击网络谣言犯罪进行专题研讨,统一司法尺度,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健康的网络环境。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惩处环境违法侵权行为,市法院选派四名法官担任生态指导员,为我市建设“生态家园”提供司法服务。

二、认真履职,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46件,审结521件,判处罪犯74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52人。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13件。对企业或企业主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审慎认定刑民交叉下的行为效力,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的关系。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10件,判处罪犯13;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判处罪犯9人。对我市郑某某等七人贩卖病、死猪肉案件,重拳出击,从重判处五年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在本市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我院贯彻落实新刑事诉讼法情况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庭前会议、刑事和解及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等一系列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新刑诉法顺利贯彻实施。

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脚步丈量民情”的工作作风,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种纠纷。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4552件,审结4435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682件。畅通诉求表达和权利保障渠道,审结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111件。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因道路交通、医疗服务等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87件。充分运用调节职能,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着力维护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全力保障交易安全,共审结买卖、租赁、承揽、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163件。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理好“国五条”出台后引发的房地产纠纷案件,共审结房屋买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建设工程纠纷等案件70件。认真贯彻落实好新民事诉讼法增设的公益诉讼、小额诉讼、担保物权等重大诉讼制度,合理整合审判资源,制定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新设小额诉讼巡回法庭,确保新旧民诉法顺利衔接。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落脚点,坚持监督、维护、协调并重的原则,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行政案件1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8件,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4件。依法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贯彻实施,组织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案件331件,执行到位金额570余万元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并向党委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综合治理执行难问题。大力推进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五个系统建设,不断扩大点对点查控机制的覆盖面,共查控到被执行人242人,有效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多次开展 “春节集中执行”、“ 积案集中执行”、“交叉执行”及“农民工工资集中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彰显法律威严。一年来执结案件4020件,执行干警人均结案数257件,同比增加33件,平均执行天数49天,同比减少9天。加大执行案件公开曝光力度,累计在互联网站曝光执行案件信息1550余条,在市区户外显示屏曝光被执行人信息304人次,以公告形式将执行曝光延伸到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和村民委员会,进一步增强法院执行的威慑力。加大执行工作的司法惩戒力度,共司法拘留84人次,对7名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财产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做好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制订全年信访接待工作计划,做到随时接待来访群众。落实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制度,加强对易引起社会矛盾激化案件的及时报告和指导协调。全年编发《立案要情》12期、《要情专报》11期。在立、审、执各阶段认真研判各类信访苗头与隐患,稳妥推进审判进程,落实预防和化解措施,避免简单下判,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畅通申诉渠道,审结再审案件3件,“审判案件申诉率”为2.35‰,达到“幸福江山”评价指标的进度要求。充实信访干部力量,对老上访户进行心理疏导与信访人所在乡镇、街道进行联动联调尽最大力量化解信访矛盾。

三、从严治院强化管理,全面提升为民司法水平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的部署及“三公经费”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的专项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审务督察和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纯洁党风、院风。狠抓法官理论学习,将中心组学习相关同志发言材料43篇进行汇编,供全院干警学习和思考,做到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重。加强司法调研工作,积极引导干警撰写调研文章,共有26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及获奖。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组织评选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文书并编发优秀法律文书集,发挥优秀法官和经典判例的典型示范作用,激发干警办案热情。组织新法官就职宣誓仪式及到法纪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增强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展廉政文化进庭室活动,打造最美微讲堂。邀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案件回访、陪同执行、旁听庭审,进一步防控廉政风险,我院已连续多年无干警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2013年江山法院民二庭因各项工作优异,被浙江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民一庭审判员毛志明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十佳优秀调解能手。

注重推动质效管理创新。将各项审判管理权限优化整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实现审判工作的集中管理和主动管理。制定《2013年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确定审判、执行各条线年度工作目标,并分解责任到相关领导和各个部门。坚持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有效规范庭审行为,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审督部门每季度以《审监通报》、《专项通报》、《重点通报》形式严把案件质量关,促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建立审判人员业绩档案,提升审判人员及办案部门的工作状态和效能。制定《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办法》,实现审判业务部门与鉴定管理部门的无缝对接,缩短案件审理期限。一年来,我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56件,案件平均审限天数为45天,简易程序适用率为76.9%主要审判质效数据处于全省法院中上游。

全面推行阳光司法机制大力推行立案、审判、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项司法公开制度,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下的司法公信力。提升审判工作的科技含量,实现立案、分案及审理流程的网络化管理。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所有排期开庭信息实行网上公告,并完善案件信息网上查询,扩大法院信息公开。启动档案电子化建设,累计完成34245卷案件卷宗的电子化扫描建档工作。坚持院领导定向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开展院领导带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活动。组织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7次,邀请和组织社会各群众320人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件次。密切联系新闻媒体,做好法院宣传、法制宣传工作,被各级媒体采用稿件385篇。

抓好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根据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增设小额诉讼巡回法庭;适应贺村镇小城市建设需要,争取省高院支持,批准恢复贺村人民法庭的设置。务实解决干警职级待遇问题。2名同志被任命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3名中层正职行政职级晋升至副科,4名干警晋升中层正职,8名干警晋升中层副职。重视信息技术的开发应用。自主开发完成“电子传票短信软件”,提高司法文书送达效率。在淘宝网开通人民法院诉讼资产公开拍卖平台,拍卖涉诉资产50件次,溢价177.5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费用38.6万元,既提高了资产处置效率,也提升了司法为民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市法院2013年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任务依然艰巨。从社会稳定角度来看,民间融资、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问题可能会更加突出,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从法院自身而言,当前审判工作的局限性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的矛盾尚未很好解决,许多案件成因具有历史性或政策性的因素,仅靠司法手段很难案结事了。此外,持续超常的工作负荷导致法院审判骨干不稳定问题较为突出,全社会维护司法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确立,司法保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改进。

四、2014年的工作思路

2014年,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提司法公信,抓好自身建设,为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积极贡献。

(一)切实发挥保障职能,强化司法服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立足审判职能,努力使审判工作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进一步深化发展枫桥经验,落实完善诉调衔接工作机制,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和规范裁执分离工作模式,依法高效审查执行涉三改一拆案件,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和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有序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把握好司法政策,积极引导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加大对涉民间融资困难企业帮扶解困力度,扎实推进债务危机企业资产处置工作,平稳妥善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进一步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诉通道,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利用诉讼活动和司法裁判,加大对诚信行为的保护力度和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诚信效益,增大失信成本,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二)全面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保证审判质量作为第一责任根据提升审判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职权职责,优化审判资源,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切实做到将优质审判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第一线。加强各项工作的沟通、协调与配合,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消除审判流程中的瓶颈,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注重司法审判与社会生活的融合,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普遍认知和共同感受,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贴近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三)从严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司法清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 问题。充分运用网络培训、在职培养、续职培、交流挂职和定期轮训、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法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工作,以榜样的力量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审判权运行为核心,继续构建符合审判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审判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依靠政府支持和其他执法机关的配合,不断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理解与支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坚持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归档报结、公众开放日司法公开工作,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特邀咨询员、特约监督员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把握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改革创新、实干奋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幸福江山和法治江山作出更大的司法贡献!



 
 
 

Copyright © 2015-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www.jsfycourt.gov.cn 版权所有

北环路133号 电话:0570-4119111 4119110(执行) 传真:0570-4119111 邮编:324100
访问量: 1879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