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朱土阳(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72****0310):
本院受理原告王洪标诉你、绍兴硕福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881民初3439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主文:(2023)浙0881民初343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四页倒数第六行 赔偿款金额“268330.3元”补正为“232721.5元”。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承办人:雷樟兴 联系电话:0570-4073802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