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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4 14:37:18    阅读:22586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一、概况..........................................( 1 )

(一)部门职责..................................( 1 )

(二)机构设置.......... .......................( 2 )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2 )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3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6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7-8 )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0-1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14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1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17 )

四、名词解释.....................................( 17-20 )

五、附件.......................... ..............( 20-21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江山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自责是: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起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5、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市委管理好市管干部。

7、负责本院的监察工作和案件督查工作。

8、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在业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10、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11、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事业单位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江山市人民法院内设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破产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直属机构司法警察大队;派出法庭小额诉讼巡回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峡口人民法庭、贺村人民法庭、石门人民法庭;下属机构审判保障中心共17个单位。核定编制130名(行政编制115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职人员12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遗属3人、编外用工61人。

二、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三、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6,428.3万元,支出总计6,428.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各减少1907.53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基建款预算安排,故2021年度预算总金额较2022年略高。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27.9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92.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4.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28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4.44万元,占74.0%;项目支出1,673.86万元,占2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27.7万元,支出总计6,427.7万元,与2021年相比,各减少1740.13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有基建款预算安排,故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金额较2022年略高;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646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有序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5.11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了“两庭”建设资金,故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下降。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9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万元,占0.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196.72万元,占82.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98万元,占8.0%;卫生健康(类)支出103.7万元,占1.7%;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60.52万元,占7.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92.72元,支出决算为6,29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683.92万元,支出决算为368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年初预算为180.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3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75.45万元,支出决算为7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2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7.91万元,支出决算为13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8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6.3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5.74万元,支出决算为9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96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60.52万元,支出决算为46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比较准确,注重用款进度,执行率较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4.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5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与2021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5.02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基建款项预算安排在政府基金预算当中,故2022年下降较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34.98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9%,主要原因是峡口法庭修缮项目尚未完工,剩余部分待竣工决算完成后支付。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峡口法庭修缮项目尚未完工,剩余部分待竣工决算完成后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4%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程序上严格把关,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的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9.49万元,占96.6%,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7.7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更新执法执勤车辆的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占3.4%,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0.78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上程序上严格把关,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降低了食堂招待成本,杜绝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办案需求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公务出国(镜)的预算。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99.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3.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程序上严格把关,注重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保养,缩减“三公”经费的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47.15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99.0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省高院统一招标车辆,节约购买成本。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9万元,支出决算为52.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8.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平时注意节油和车辆保养。主要用于办理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0.71%。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累计33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单位协助开庭、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上程序上严格把关,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降低了食堂招待成本,杜绝浪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来访所需接待费用。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单位调研学习等。接待30批次,累计33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97.46万元,支出决算为49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年初预算进行开支,执行率较高;比2021年度减少241.42万元,下降4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搬迁场地租赁及配套服务项目。2022年此项目已经结束,故预算资金有所下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2.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7.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9%,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其他用车主要是特殊需求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江山市人民法院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51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峡口人民法庭修缮项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34.9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业务装备经费”“峡口人民法庭修缮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4.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评价优良,通过进一步提升装备标准,充分保证办案质量。改造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等基础设施,提高诉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积极探索“网格+法院”智慧双向互动机制,树立数字化思维,突出数字赋能,在现有巡回智慧法庭、网格法官工作室打造40个共享法庭,大力推进法官力量下沉、解纷关口前移,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解纷网络二是本年度按照既定的进度要求,完成峡口人民法庭修缮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可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的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本院无独立核算的下属机构,故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江山市人民法院随决算公开2022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和峡口人民法庭修缮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8万元,执行数为4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打造40个共享法庭,大力推进法官力量下沉、解纷关口前移,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解纷网络,实现“大数据信息共享、小单元协同治理”,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基层整体智治法院赋能的目标;二是智慧庭审系统须与微法院对接,实现互联网开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网格+法院”智慧模块与各类平台不完全连通;二是如何更加高效地利用共享法庭的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推进“网格+法院”智慧模块与各类平台对接;二是配合庭务主任等其他措施共同进一步利用好共享法庭

峡口人民法庭修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34.98万元,完成预算的6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针对年久失修造成的墙面漏水等问题进行彻底的解决;二是改造提升诉讼服务大厅,形成集立案登记、信访接待、诉前审前多元调解、诉讼材料收转、法律援助、判后答疑、信息咨询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服务场所。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立体化、综合性的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管理机制尚需完善;二是项目尚未完工,资金使用率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二是严把工程计算关和实地勘验关。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审判保障中心对本院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报告重点内容如下:

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和市财政文件精神执行,严格执行专项管理分配制度和财务内控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行政绩效管理要求,进行研究设计,理顺和细化资金管理流程,将每项业务中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融入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程序化管理和控制。支出方面基本上按年初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方面实现了归口管理,建立集体决策机制。大宗货物采购按程序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上进行归口管理,专人管理。

2022年,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市委“打造三省边际中心县城”目标定位,以“四项建设”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为助力我市“衢州当龙头、全省争上游,奋力争当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排头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新收各类案件7621件,办结7727件,诉前化解纠纷2690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审结刑事案件443。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大上下游关联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审结为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提供转账洗钱、引流推广、偷越国边境等案件,切实斩断犯罪的组织链、利益链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注重防范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化运行,促成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12件,助力行政诉讼收案数同比下降24.6%。组织“旁听百场庭审”、法官讲座等活动21场次,推动提升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发挥职能,审查涉土地、环保、林业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件。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和问题提示函17份,助力消除监管盲区、堵塞治理漏洞。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成立衢州地区首个融治理指挥中心,上线运行融治理综合应用,打通“共享法庭”与基层治理四平台数据壁垒,实现法官与村社“一长三员”实时在线互动,共接收纠纷线索645条,促进化解纠纷230余件。发挥诉前调解“分流器”作用,指定法官团队对诉讼纠纷进行诉前调处,40.17%的纠纷在进入诉讼程序前得以化解,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以社会治理中心为依托重构诉调对接机制,借力行业组织在涉企纠纷、家事调解、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联合开展商会调解培育培优、“三衢和姐”进“共享法庭”助力基层治理等专项行动,指导化解某木门企业叉车致死事故等纠纷134起,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源头、消除于萌芽,全市万人成讼率连续四年保持衢州最优、全省前列。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虽制定了《江山市人民法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但未能具体对相关制度细化,未能突出财务精细化管理要求;二是资产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及时进行清理报废

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1、建立健全《江山市人民法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将财务管理贯穿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保护资产的完整和有效运用。

2、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3、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厉行节约,规范支出标准和范围并严格执行。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政府性基金的其他业务费(基础建设)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附件

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清单

江山市人民法院



预算单位

项目名称

自评结论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编外人员经费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涉案劳务经费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破产费用专项基金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扫黑除恶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办案业务经费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业务装备经费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办公楼回迁项目

江山市人民法院(本级)

峡口人民法庭修缮改造项目

下属单位


 

江山市人民法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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