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江山市欧家盼门业有限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于2020年3月28日裁定受理江山市欧家盼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家盼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远图律师事务所担任欧家盼公司管理人。2020年5月19日,因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且无人愿意垫付破产费用,本院裁定终结欧家盼公司破产程序。
欧家盼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二年内,管理人发现有应当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现请求本院追加分配。
本院定于2022年8月3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因特殊情况需对会议形式调整的,则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