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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报:“还是法院有办法!”
  来源:2018年12月16日7版    发布时间:2019-01-12 09:16:50    阅读:13783次

□ 郑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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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了15年的赔偿款到位了,还得到了一笔利息做补偿,还是法院有办法!”申请人王某办妥领款手续后,感激地对我说。
    事情要从2001年说起。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王某花去医疗费2.3万元,而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肇事方戴某却分文未付。王某将戴某诉至法院,2003年4月,戴某被判赔偿王某2.3万元。
    戴某出事后就外出躲避了,行踪不明,名下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
    时间转眼到了2018年10月,案件几易承办人,辗转到了我的手里。一个月后,我接到了王某的电话,反映戴某可能已返回本地打工。
    我立刻联系了镇里的执行网格员,一起到戴某家里调查相关情况。戴某并未在家,父亲老戴闻讯,从邻居家赶回来,热情地打开大门将我们迎进堂屋。我和老人家坐下来,拉起了家常。
    “事故发生后,因家境不好,一时拿不出赔偿款,儿子才外出打工,收入不稳定,所以事情才一拖再拖。”老戴的陈述,让我感觉戴家人还是有还款意愿的。
    “以后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越来越大,越拖对他越不利。”我向老戴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老戴也若有所思地频频点头。后来,我留下了一张传票,让他帮忙转交给戴某。
    不出所料,戴某与妻子甘某一起准时赶到了法院。时隔十五年,王某和戴某又坐到一起。
    戴某希望王某能在原判数额上再作些让步,而王某则表示,戴某故意躲了这么多年,害自己付出了更多的时间精力,不仅分文不让,还要计算利息,语气中充满着怒气,现场气氛有点紧张。
    “戴某能够按时来法院,说明确实是有还款意愿的。”我赶忙劝慰王某道,“今天来这里是来解决事情的,大家都心平气和地说话。”
    安抚了王某的情绪后,我转而对戴某解释道:“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你想从躲避中占便宜,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而且对方要求计算利息,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你想想看,十五年前的货币购买力,现在能比么?”听了我的话,戴某与妻子都沉默了。
    “给我一周时间,我们回去筹钱。”最后,戴某向我表态,写下了承诺书。
    这次,戴某没有食言,一周后,他如约来到法院,不仅全额支付了赔偿款,还支付了这些年的迟延履行利息2万余元。
    在执行岗位两年有余,经手了几百个案件,让我感触良多:执行工作需要雷霆万钧、摧枯拉朽的猛劲,在声势上给被执行人威慑和震撼,迫使其履行;有时也需要和风细雨、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的巧劲,刚柔并济,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从而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作者单位: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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