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琐事将父亲砍伤,又不配合民警传唤暴力袭警。近日,江山市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拘役四个月。
2020年1月28日,徐某因自家院内鱼池放水问题与父亲发生争吵、打架。期间,徐某用菜刀将父亲头部砍伤,徐某的叔叔随即报警。江山市公安局淤头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并口头传唤徐某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理。可徐某却蹲在地上不肯配合,并扬言如果去派出所的话就喝农药自杀。
见徐某拒不配合,民警欲将他带上警车,却发现他随身携带一把扳手。为防止徐某再次施暴,民警准备夺过扳手,没想到徐某突然起身咬伤民警手背,并在拉扯过程中致民警肩上的执法记录仪掉落损坏。
在强制传唤过程中,徐某又多次尝试咬民警的手,最终被民警控制住并带往派出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其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因素,遂依法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来源:浙江法制报5月9日第五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