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刚微微亮,市人民法院执行局30余名干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同志们,出发!”随着执行局局长何旭一声令下,10余辆警车警灯闪耀,执行干警们兵分3路分赴执行现场,专项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围绕涉民生、涉金融、涉企业等案件,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清秋风暴”专项执行行动,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戴俊伟一行将被执行人张某某堵在了家门口,同时查扣了疑似张某某名下的轿车一辆。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后,立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当场支付现金3万余元,案件履行完毕。
执行干警毛卓渊一行人来到双塔街道路垄村郑某贵家中,找到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郑某贵,将其拘传回法院处理。将郑某贵带到法院后,承办人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10万元及鉴定损失费2300元,剩余赔偿款及利息申请人放弃执行。郑某贵联系其朋友代为支付了该笔赔偿款,本案履行完毕。
另一路执行队伍也战果频传。某商业银行与祝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了被执行人在某农业科技公司上班的线索。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把握有利契机,在上午9时左右抵达该公司,并成功找到祝某某。鉴于被执行人祝某某有主动还款意愿,为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承办人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内容为祝某某在约定日期前归还1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归还。
据了解,在借款人拒不履行判决时,连带担保人应承担与借款人同等的偿还责任。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中,借款人长期躲避债务,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奔赴30多公里外的大桥镇,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同时顺藤摸瓜将居住在附近的本案担保人一并拘传至法院。
东躲西藏甚至“跑路”是“老赖”惯用的手法。申请人刘某某和被执行人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既不主动履行,也不和申请人进行协商,且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吴俭一行人来到其户籍所在地,却发现这是他父母的住处。周某某的父亲在得知执行干警的来意后当即表示,由自己去做儿子的思想工作,让他当天就履行。下午,被执行人周某某果然带上执行款来到法院,将案件履行完毕。
此次行动,市人民法院共传唤被执行人13人,执行完毕3件,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34.44万元,拘留3人。
来源:10月13日今日江山(作者:周张润 郑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