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法官,我有两个案子经过多次电话协调,双方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就等面谈确定最后的调解方案,但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江苏工作,因为疫情影响,没办法到场。”近日,衢州市银行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江山工作室(以下简称保调委)的调解员徐荣向市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庭长雷章兴求助。
这两起案件的原告分别为叶某、汪某,两人系夫妻;被告均为傅某和保险公司。2020年3月,原告叶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车上载有其妻汪某)沿双江线由北往南行驶至双江线23公里300米处时,与傅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使叶某、汪某受伤,车辆受损。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傅某与叶某负事故同等责任,汪某无责任。
今年7月,叶某、汪某分别对傅某及其保险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将这两起案件委派保调委调解。经了解,这两起案件经调解员前期调解,双方已达成初步协议,原告傅某认可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但傅某受疫情影响无法来江山。为克服这一问题,雷章兴想到用法院智慧平台解决异地问题。
8月20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雷章兴和调解员运用法院智慧平台“多方视频”与双方当事人确定线上调解时间,进行视频连线。由于前期已经打好调解基础,调解过程很顺利,仅用10分钟就确定了最终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线上对调解协议书进行查阅并签字确认。被告傅某当场进行线上转账,履行了自己的赔偿义务。
(本文于2021年9月7日发表于《今日江山》社会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