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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块钱,借了吗?还了吗?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07 14:40:35    阅读:7435次
 莫名成为被告,却不认识所谓“债主”。经测谎设备测谎,“债主”最终承认是自己动了歪脑筋。昨天,宁波江东法院裁定驳回一起民间借贷案,这起案件可能会被移送公安侦查。
  2013年12月,小沈收到宁波江东法院寄来的传票,他和老婆成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子的被告。可小沈和老婆压根不认识这个案子的原告顾某,更别提向他借钱了。
  小沈和老婆马上来到江东法院了解情况。在主审法官提醒下,小沈和老婆仔细看了看证据中的一份借条,发现借款人和担保人栏里的确是自己和老婆的签名。
  小沈回忆,他前几年因为资金紧张曾向朋友夏某借10万元钱周转。当时夏某拿来一份借款合同,他觉得没问题就签了,还让老婆做了担保人,但合同上出借人一栏是空着的。现在面前的这张借条正是当时那张,只是出借人栏里写着原告顾某的名字。
  今年1月,江东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小沈称,之前所签合同出借人一栏是空白的,自己提供的借款合同复印件可以证明,别外,10万元借款自己已经还给夏某,因为当时自己在外地,所以没有从夏某手里拿回借条,只是让夏某撕毁。
  顾某则说,他跟夏某是朋友。小沈向夏某借钱,夏某没有这么多资金,就来问他借。他跟小沈不认识,所以让小沈签了借款合同。小沈提供的借款合同是复印件,真实性存疑;而小沈汇给夏某的钱只是在数额上吻合,跟这个案子无关。
  庭审期间,小沈提出测谎申请。主审法官立即与宁波市公安局联系,询问相关事宜,宁波市公安局表示愿意配合。
  测谎设备搬进了江东法院。宁波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将设备分别连接到顾某与小沈,然后问了一些准绳问题。在对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工作人员得出结论:顾某的得分在谎话值域内,而小沈的得分在实话值域内。
  面对宁波市公安局出具的测试报告,顾某终于说了实话:因为小沈还完钱后并没有把借条要回去,而当时又是他把钱汇给小沈的,所以他就动起了歪脑筋。小沈随即报案,江东公安分局受理了小沈的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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