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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猛药治“欠薪”
  来源:衢州日报第二版 烂柯时评    发布时间:2015-01-23 17:34:18    阅读:4911次

   近日,来自安徽的张凤莲等164位农民工,拿到了江山市人民法院为她们讨回的127万多元的欠薪。年末岁首,总有些不和谐音符打破这美好的节奏,“欠薪”便是其中最为刺耳的一类。

  细看欠薪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欠薪者丧失基本的诚信之道,黑心盘剥打工者的血汗钱,也有因资金链断裂而无力支付的。对被欠者来说,有不小心被骗的,有不懂法律未签订相应劳动合同,无法提供正规的劳动关系证明的。由此不难看出,解决欠薪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

  治“欠薪”需用法律的猛药。自2011年 “恶意欠薪”与醉驾一起被写入刑法修正案以来,因恶意欠薪而受刑罚的人数是少之又少,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远逊于醉驾入刑。相同的法律不一样的效果,折射出的是执法不严的弊端。一方面是被欠薪者对此条法律知之不多,即便知晓的也担心上法院起诉费时费力。另一方面,劳动执法部门更愿意用行政手段解决,有意无意地将解决欠薪的最后手段止于调解。司法机关也远没有将打击恶意欠薪放到与惩治醉驾同样的高度。面对恶意欠薪者,有关执法、司法部门绝不可手软,应像依法惩治醉驾那样,让恶意欠薪者人财两空,方能树起法治的权威。

  治“欠薪”要引入信用评价机制。可将薪金支付纳入诚信评定范畴,建立相应的信用记录,及时将开发商、包工头的欠薪行为纳入信用不良记录。并把这些信用记录载入个人或企业的信用查询系统,与其它各类信息联网,不让失信者坐飞机、去高端场所消费,不给其提供金融贷款服务,不让其参与各类招标等,通过信用评价手段让欠薪者寸步难行,不敢“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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