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王志强记录:通讯员周凌云伍韦翰
我是江山市人民法院执行庭的一名执行员。大多数被执行人对我们的执行是躲避、抗拒的,如果能在“情”字上多下功夫,就可能让被执行人变被动为主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
记得有个扶养费纠纷,执行标的仅3600元,初看案卷信息表,我喜上眉梢,待翻开卷宗,强制执行申请书上被执行人徐某的出生年月令我不禁皱起了眉头——被执行人已82岁高龄,若无财产又不配合,法院不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到时候案件可能就“搁浅”了。
通过阅卷,我了解到,姜某与徐某婚后育有二子一女。几年前,两位老人因琐事争吵,姜某一气之下离家去了广州的女儿处。后来,姜某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扶养费。经调解,徐某同意每月支付扶养费200元。2013年6月至今,徐某一直不兑现当初调解的承诺。为此,姜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徐某是企业退休工人,每月有两千余元退休工资。了解到这一情况,我决定先到徐某家看看,找老人聊聊,尽力说服其主动履行。徐某家离江山市区20余公里,我装上案卷,带上书记员小伍,叫上驾驶员驱车前往。看到身着制服的我们,没等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徐某率先开口:“你们是法院的吧,告诉你们,钱一分没有,她想告就告,我都80多岁的人了,还怕拘留不成。”不管怎样做思想工作,徐某就俩字:“没钱”。
眼见徐某情绪激动,我坐下来和徐某拉家常,询问徐某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徐某的情绪慢慢有所好转,继而大倒苦水:“5年,整整5年都没回家,她尽一点妻子的义务了吗?我生活不能自理,没办法只能雇保姆,每个月要1500元,再刨除生活开支,已没有节余了。”第一次上门,碰了一鼻子灰,无功而返。
返程的路上,我顺道到各家银行查询了徐某的财产,惊喜地发现徐某有一笔5000元的定期存款,支付扶养费绰绰有余,遂依法予以冻结。其间,我通过村干部了解到徐某平常在村里为人和善,之所以不付扶养费是因为心里憋着一股气。
几天后,我再次来到徐某家中。徐某年事已高,耳朵有些背,我耐下心来,深入浅出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这次,徐某的态度有所缓和:“哎,半辈子都过下来了,我不是不想给她,但钱现在取出来会有利息损失,等月底到期后就给她。”徐某的请求并不过分,我经向领导汇报后,决定暂缓强制执行。
转眼到了上月底,我第三次来到徐某家。一进家门,徐某便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迎上来,从口袋里拿出一张折叠齐整的存单,请求道:“法官,麻烦你们陪我到镇上银行去取一下。”当天,徐某主动将3600元交到了我手中,并不住地夸赞我们耐心细致有人情味。案件很小,仅有3600元,如果简单出具一份裁定书,扣划被执行人退休工资或定期存款,又快又省力,但两位老人的“怨恨”却可能越积越深。鉴于此,我选择了三次上门,用渗透其间的浓浓温情感化劝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