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我市人民法院快速响应,主动作为,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全民创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意见提出,法院将通过发挥审判职能、深化能动司法和改革创新,从基本原则、立案、审理、执行阶段、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细化多项帮扶企业的司法举措,明确法院履行的职责,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在新常态下转型升级。
同时,意见明确了认定企业融资行为合法性标准,加大了企业应急转贷和借款展期保护力度;积极参与企业信息征集、信用评级诚信体系建设,支持政府推进金融服务创新和规范市场管理,为开展全民创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江山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根才:我们江山法院主要充分运用好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创业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理好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慎用对企业财产保全措施,提高审判效率;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案件),江山法院已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法院,这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企业破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