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邓亮 通讯员 姜杨彪 徐惠波) 利用自己曾在高校当驾驶员的“经验”,男子朱某以帮人办理高学历文凭为由,收取报名费后直接弥补生意亏空。7月14日,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10年下半年,在杭州某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当驾驶员的朱某发现,兼职做在职教育招生既轻松又赚钱。发现“商机”的朱某辞了工作回江山开了家饭店,同时他还租了一间办公室,挂起某高校成教中心的牌子,做起兼职招生工作。
2012年期间,因经营的饭店缺少资金,朱某遂起意骗取他人报考费用以弥补饭店亏损。而后,他伪造了一枚高校印章,谎称自己是杭州某学院的招生老师,可以帮忙报名并拿到成人教育的大专、本科文凭,并陆续骗得人民币21000元。
邱女士和她的同事何某都是江山某幼儿园的教师,原先只有中专学历。2012年,其工作单位要求她们及时拿到大专学历文凭,否则可能没有资格报考幼师资格证书。同事小吴知晓该消息后,向邱女士推荐做“高校招生工作”的朱某。
几天后,邱女士按要求上交了个人资料并交纳了二人的“学费”共计7500元。之后,朱某允诺二人可以在2015年拿到大专文凭证书。
2013年5月,邱女士工作单位要求她开具大专在读证明。随后,她便电话联系了朱某。一开始朱某还能编造各种理由答应开具证明,但不久就“失联”了。后来邱女士上网一查才知道,自己报名的学校网上平台上根本没有自己的学籍信息。得知被骗后,邱女士多次找寻朱某退费未果,最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得知民警正四处找自己的朱某意识到事情已经败露,遂向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教育,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并且退赔了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涉嫌诈骗罪。最终,朱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年一度的高校招生正在进行,一些不法之徒则盯上了成绩不理想或对学历有特殊要求的人群。在此提醒市民,在高校报名时,首先要向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学校的办学资质、招生资格等,有条件的要实地去参观,从多种途径了解该校的师资力量和办学成果。此外,切勿相信“内部指标”、“自主招生”、“低分补录”等骗局,尤其要对交钱就可拿高学历文凭的幌子进行提防,一旦发现有可疑情况应当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