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清湖镇一老汉陆某因轻信“罂粟能防猪生病”的说法,购买了大量罂粟种子并种植。近日,陆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千元。
5月5日,江山市公安局民警在清湖镇巡逻时发现,村民陆某的田里有一片罂粟,其中有一部分已经开花。据统计,陆某种植的罂粟多达1371株。
据陆某交代,去年6月,他在路边见几个外地人在卖一种能让猪少生病的“神药”—罂粟,心想自己养的猪常犯肠胃炎,于是就花了1元钱买了一个罂粟果。
同年12月,陆某将该罂粟果内的种子种在自家的菜地里,并盖了遮阳网。
今年年初,陆某的邻居看到种在菜地的罂粟后,告知其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但陆某听后不以为然,认为其种罂粟只用于养猪,不会触犯刑法,于是任罂粟成长,直至被江山市公安局查获,经民警教育才认识到错误,后主动铲除了罂粟植株。
法官提醒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额较大的,就要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另外,“罂粟防止猪生病”的说法缺乏科学依据,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