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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日报:支付欠薪
  来源:周凌云 王志强    发布时间:2015-11-27 08:35:55    阅读:9508次

       日前,在江山法院,72岁的姜根发领到了工资款。姜根发等21人原为江山市某电光科技公司员工。该公司经营困难,共拖欠21人工资款共计293394元。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工资款依法适用优先受偿程序,从拍卖款中优先扣留293394元用于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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