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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笔赃款账户被锁,锁住一串职业取款人
  来源:姜杨彪    发布时间:2016-01-18 11:34:41    阅读:14329次

 

      骗子盗取公司会计的QQ号,通过冒充老总发出转账指令骗取48万元,因银行卡被锁,骗子找到“职业取款人”帮忙解锁取款。继1月4日陆某天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后,昨日,江山市人民法院收到该案陆某天的上诉材料。

  小英(化名)是江山某公司的一名会计,平常与老板通过QQ进行业务交流。2015年4月24日,小英看到身在国外的老总通过QQ发来消息,询问公司账户余额,并要求她往一个陌生账号上汇款48万元。因为以前老总也有通过QQ要求她转账给客户的先例,所以她毫无怀疑地遵照执行,也未通过电话与在国外的老总确认。从银行汇完款回到办公室后,小英看到老总发过来的询问短信,才意识到中了骗子的圈套,随即报了警。

  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赶赴事发银行,通过银行查询发现小英转进去的48万元已分别被转进另24个账户,并且有7个账户共计14万元已被提现。民警随即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将上述账户锁定。

  诈骗分子发现涉案银行账户被锁无法取款,遂联系到陆某天解锁,取出诈骗款,并以所取款的50%作为“佣金”。陆某天答应后又联系唐某华请求协助解锁、取款,并交给他15张银行卡及开户人身份证。之后,唐某华将解锁、取款30万元赃款的事情告诉陆某梅,让其负责解锁、取走开户人为女性的借记卡存款。2015年4月25日、26日,3人在开户行对15张银行卡进行解锁,并以“佣金”、“手续费”等非法获利13.7万元。后据陆某天交代,他们专门有一批 “职业取款人”,虽然知道所取钱款都是“不干净”的违法所得,但为了从中获取高额的好处费,也甘愿冒此风险。

  1月4日,法院经审理后,综合本案各被告人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一审判处被告人唐某华、陆某梅、陆某天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

  目前,本案其余赃款追缴和涉案诈骗分子的追捕工作还在进行中。

  ■画外音

  当前电信诈骗呈高发态势,犯罪分子借用高科技手段、抓住人性的弱点、电信部门监管漏洞以及银行资金流动便利,跨地区团伙作案,涉案金额大,给市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害人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不足引起的。

  “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遇到QQ上有人要求转账、汇款,不论账号是否熟悉,都应先电话核实确认,以防上当受骗。”负责审理本案的江山法院刑庭庭长徐升说,“私人企业也要尽量完善财务制度,不要让骗子有可乘之机。如不慎受骗,除第一时间报警外,应马上登录汇入账号平台,随意输入密码三次,快速冻结骗子账户,为警方破案、追回赃款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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