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虚假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络骗取他人信任,诱惑客户投资,操控后台数据“杀客”诈骗……2月16日,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255名被害人、涉案金额高达1734万元的特大虚假网上“现货”交易诈骗案作出判决,分别依法判处余某等15名被告人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搭建虚假电子交易平台,发展下线实施诈骗
余某是福建厦门人,此前曾投资过白银、农产品等期货产品,但亏了本。余某为翻本,竟开始参与到虚假平台交易的下级代理中去。
2014年下半年,有人通过QQ主动联系余某,声称可以提供白银、大宗商品的虚假电子交易平台软件,并邀请他做该软件的总代理。
“因为嫌自己做下级代理商赚钱太慢,2015年3月,余某花费近50万元购买了这套软件,非法搭建了一个名为‘盛亚电子订货系统’假平台,开始自己‘坐庄行骗’。”负责审理该案的许浩丰法官介绍。
借助这个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余某骗取了一批客户的投资资金。此后,他迅速将下级代理业务扩展到临近省市,并让罗某负责操控该平台行情涨跌幅度数据,针对不同客户的购买方向反向调控数据,人为造成客户“亏损”,或与下级代理商合谋发布“反向行情”进行欺诈引导,造成客户“亏损”。
而客户在该平台中“亏损”的资金,都落入了余某的口袋。余某则根据约定,与该诈骗团伙成员按不同比例进行分赃。
2015年8月,因该平台出现负面消息,余某重新搭建了一个名为“琼亚”的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并沿用上述手法实施诈骗。同年11月,余某又搭建了一个名为“宏景天”的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继续诈骗。
以女性身份套近乎,通过网络引诱他人受骗
该诈骗团伙还设计了一套诈骗手段,并专门安排女性骗取他人信任,进而实施诈骗。曾某是余某手下的一名“客服”,据她交代,该团伙中的“客服”会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以各种方式引诱他人添加其成为好友,以女性身份套近乎后,时不时聊一些投资话题,接着将该诈骗团伙的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推荐给对方。
诱惑对方开户成为客户后,“客服”会通过送出小额收益,诱骗对方加大投资。“亏损”后,“客服”则利用客户急于翻盘的心理,继续鼓动加大投资,直至榨干对方的钱财。
“2015年10月,一个女的加了我微信,聊了几天后说可以带我炒现货,还发过来她的成功投资业绩截图,又推荐了个投资平台,说什么‘低门槛、高回报’,并协助指导我模拟操盘,模拟结果‘盈利’还不错。”燕先生是该案的受害人之一,他说因为对方称有内幕可以赚钱,而且又是个女士,所以一糊涂就信了。
因为自己没多少钱,燕先生去银行贷款7万元,全投入了该诈骗团伙的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结果可想而知,不到一个星期,他的投资就“赔”了个精光。
“钱没了后,平台的客服还来安慰我,让我觉得确实是投资亏了,只能自认倒霉。直到民警找上门,我才知道是被骗了。”燕先生说。
9个多月诈骗1734万元,类似诈骗案件已多次发生
也有个别客户在投资“亏损”后产生怀疑,其中江山一市民就报了警。经警方调查,一起特大的虚假网上“现货”交易诈骗案浮出水面。
2015年12月,警方将余某等团伙成员先后抓获,并扣押赃款27万余元,另有6名团伙成员退出了违法所得近7万元。
据查,从2015年3月至当年12月的9个多月里,该诈骗团伙先后利用三个虚假网上“现货”交易平台,从255名被害人处骗取人民币1734万余元。除被追回的34万元赃款外,该案其余诈骗所得均已被团伙成员挥霍。
江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对余某等15名被告人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的判决。
据了解,2016年至今,衢州地区受理的此类网上“现货”交易诈骗案件已达23起。
“该类诈骗案件的犯罪手段比较相似,且隐蔽性极强,很多被害人因为受到迷惑,误认为真的是投资亏损,将责任归咎于手气不好,根本没意识到是上当受骗。”江山法院刑庭庭长徐升提醒,大家在投资网上“现货”交易时,应提高警惕,防范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