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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881民初3609号原告严方正诉被告浙江恒阳建设有限公司、姜建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上诉状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5 13:21:09    阅读:5715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姜建新(3308231980****2333)

本院受理原告严方正与被告浙江恒阳建设有限公司、姜建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浙江恒阳建设有限公司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881民初3609号案件上诉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 毛志明                       联系电话:0570-4119458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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