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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881民初207号原告舒强德诉被告浙江金字德门业有限公司、冯小明民间借贷纠纷副本公告送达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7 12:41:30    阅读:5598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浙江金字德门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81MA28F5****)、冯小明(3308231983****431X)

本院于2019年1月23日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舒强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定于2019年5月13日的庭审时间,因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存在送达瑕疵,故现本案变更为2019年7月22日上午9:00在江山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五月十七日

 

承办人:仲舒                 联系电话:0570-4119401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贺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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