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周雪杨(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79****2735):
本院受理原告周永婷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因原告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参加庭审,原定于2019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的庭审延至2019年8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 承办人徐奇琦/书记员陈佳昱 联系电话:0570-411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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