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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881民初2372号原告郑孝飞诉被告廖菊芳民间借贷纠纷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29 13:51:56    阅读:5686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廖菊芳(3308231962****8726):

本院受理原告郑孝飞与被告廖菊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公告送达本院 (2019)浙0881民初237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司法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被告:1、归还借款64700元;2、负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 十五 日内。本院定于 2019年 11月6日09:00  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9日

 

联系人:  周中才、陆   联系电话:05704119137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区北环路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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