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正文内容
 
  (2019)浙0881民初4520号原告吴建香与被告徐雷离婚纠纷副本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3 10:57:30    阅读:5840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徐雷(公民身份号码:3308811988****2715):

本院受理原告吴建香与被告徐雷离婚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81民初4520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司法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1.要求判令原、被告离婚(第三次起诉离婚);2. 婚后所欠债务917432元均由被告婚前债务转化而来,故债务均由被告负责偿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03月16日 08:55在江山市城中路22幢3号楼二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19年12月13日

 

联系人:管玉江                 联系电话:0570-4119395

联系地址:江山市城中路22幢



 
 
 

Copyright © 2015-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www.jsfycourt.gov.cn 版权所有

北环路133号 电话:0570-4119111 4119110(执行) 传真:0570-4119111 邮编:324100
访问量: 188456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