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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881民初712号原告黄唐兴与被告仲崇任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副本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01 11:42:45    阅读:6310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仲崇任(公民身份号码:3207211976****4618):

本院受理原告黄唐兴与被告仲崇任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881民初712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司法监督卡。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令被告及时支付居间费410000元并支付自本案受理日起至还清款项前按月利率0.5%的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6日 09:00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江山市城中路22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管玉江                 联系电话:0570-4119103

地址:江山市城中路2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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