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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881民初4520号原告吴建香诉被告徐雷离婚纠纷一案判决书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3 11:58:22    阅读:6049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

公   

 

徐雷(3308811988****2715):

本院受理原告吴建香与被告徐雷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881民初4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准予原告吴建香与被告徐雷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徐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 管玉江                    联系电话:0570-4119103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贺村庭(江山市城中路22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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