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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881民初3378号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被告徐军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3 10:04:15    阅读:6257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徐军(公民身份号码:3308811988****3118):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合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诉你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81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徐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山东和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10000.03元及利息、逾期违约金、代偿费(计算标准: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年利率24%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同期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二、驳回原告山东和悦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8元,由被告徐军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三日

 

承办人:刘荣辉             联系电话:0570- 4833512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望江南路28号峡口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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