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周慧连(3308231977****0735):
本院受理原告徐宣军诉被告周慧连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881民初475号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决定由审判员陈力群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定于2022年6月10日9:00在江山市社会治理中心B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审判庭(浙江省江山市双塔街道县河东路9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承办人:陈力群 联系电话:0570-4119821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立案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