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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0881民初2117号原告周若颖与被告吕雪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副本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1 08:47:31    阅读:4453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吕雪君(公民身份号码:3308811996****2112):

本院受理原告周若颖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881民初2117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诉讼权利义务须知等应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第二年度租金10万元及违约金(从2022年4月21日开始按日支付欠款额的1%至实际付款日止);2.要求被告支付租房押金5000元;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本院决定由审判员张发水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定于2022919下午14时45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

 

 

 

 

承办人:张发水                   联系电话:0570-4115365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十五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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