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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浙0881民初1902号原告余水亮与被告杨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0 09:13:55    阅读:6553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杨林(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67****6913):

本院受理原告余水亮与被告杨林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881民初19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定:一、被告杨林赔偿原告余水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合计7218.96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余水亮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杨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

 

承办人:徐素风                 联系电话:0570-4119430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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