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戴朝建(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69****3114):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巨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881民初2363号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补充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决定由审判员毛寅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何振龙、徐芳组成合议庭,定于2022年12月15日9:00在江山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2年11月10日
承办人:毛寅 联系电话:0570- 4833513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峡口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