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审判流程 >> 正文内容
 
  (2022)浙0881民初2363号原告温州巨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戴朝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信息网络送达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10 11:06:14    阅读:5889次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戴朝建(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69****3114):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巨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浙0881民初2363号开庭传票、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民事裁定书、补充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决定由审判员毛寅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何振龙、徐芳组成合议庭,定于2022年12月15日9:00在江山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21110

 

承办人:毛寅              联系电话:0570- 4833513

联系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峡口人民法庭



 
 
 

Copyright © 2015-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www.jsfycourt.gov.cn 版权所有

北环路133号 电话:0570-4119111 4119110(执行) 传真:0570-4119111 邮编:324100
访问量: 18805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