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公 告
陈小波(公民身份号码:3308231981****1918):
本院受理原告郑冬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881民初26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郑冬仙撤回起诉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18日
承办人:周张润 联系电话:0570-4119157
联系地址:浙江省江山市北环路133号审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