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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
  来源:xt    发布时间:2018-04-24 16:05:39    阅读:27231次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全国、全省、衢州市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尤其是谋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机关职务,拉拢、腐蚀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影响基层政权稳定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4.阻碍项目征迁、重大项目建设、土地整治等中心工作推进,组织违法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上街游行、策划“医闹”、煽动村民闹事等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违法用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车站、旅游景区、医院、学校等场所周边随意殴打群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尤其是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名义,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民间保安队”或采取“站人头”“摆场面”等威胁恐吓方式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9.组织唆使青少年、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以及利用操控青少年、未成年人充当“打手”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或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黑恶势力;

  10.实施组织跨境赌博、出国劳务、偷渡,以及经营涉外“黑中介”、“骗婚所”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1.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行政、司法腐败问题;

  12.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为了更好排查收集相关线索,统筹所有资源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现将市级相关部门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予以集中公布。


1.江山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 110。

举报信件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47号,江山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24100。


2.江山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0570-4075900。

举报信件地址:江山市文教路2号,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邮编:324100。

举报网站:http:/www.zjjiangshan.jcy.gov.cn。


3.江山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70-12368。

举报信件地址:江山市北环路133号,江山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邮编:324100。

举报网站:http:/www.jsfycourt.gov.cn。


  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线索,可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举报。

1.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江山市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0570-4024331。

举报信件地址:江山市县河东路8-1号,江山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24100。

举报网站:http:/www.jsjw.gov.cn。

2.江山市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570-4026457。

举报信件地址:江山市中山路118号,江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邮编:324100。

 

 

 

江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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