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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无“特殊”:江山法院公职被执行人失信约谈专项行动
  来源:执行局    发布时间:2018-09-12 19:42:45    阅读:32587次


9月12日上午,江山市人民法院召开公职被执行人失信约谈专项行动。市纪委常委徐小强,党风室主任毛世军,市委组织部公管科科长毛海丽,市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张相栋,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周海林参加会议,会议由周海林主持。本次会议作为失信特殊主体约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10名尚未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公职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和单独约谈。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促使特殊被执行主体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进一步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


会上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徐小强表示公职人员在重要的岗位工作,起着一定的示范作用,要带头遵纪守法。徐小强要求公职人员要积极配合,服从组织的决定,尽快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他告诫参加约谈的被执行人要明确自己的公职身份,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做“诚实守信”的人。要认清形势,珍惜岗位,尽快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科长毛海丽要求各公职被执行人端正处理案件态度,积极处理案件,如被执行人仍怠于案件处理的,市委组织部将会进一步跟进包括批评、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调理原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执行局副局长,执行庭庭长何旭通报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规定及犯罪后果。介绍了市人民法院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的惩戒与制裁措施。


据了解,为形成强大震慑,督促特殊主体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山法院将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的专项执行作为“清零行动”专项活动的“重头戏”之一,集中清理涉特殊主体“老赖”案件、用足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 7月15日,江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法院四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对特定身份主体被执行人案件依法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通知》。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针对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江山人民法院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了市纪检、市监察委、市组织部、市法院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对涉特殊主体案件被执行人进行约谈的协作机制。了取得更好的约谈效果,江山法院对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进行分类梳理,专门建立了涉特殊主体案件台账。市法院根据特殊主体的身份类别,由市纪检、市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分别对涉案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不仅会对其个人职级晋级、先进评选、资格审查、融资信贷等方面造成影响,还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希望他们放弃侥幸心理,认真对待,积极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自7月15日四部门联合通告以来,江山法院已约谈特殊主体36人,成功执结案件11件,部分履行25件,承诺自行限期腾房2件,合计划拨工资9件,总到位标的额124万余元。另有10余人表示会积极筹措资金,早日还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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