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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山法院执行干警三天转战三省为企业执行货款1400万元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14 00:00:00    阅读:11329次
       申请执行人浙江江山虎球水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江西省机械公路工程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两案执行标的高达1400万元。申请企业因上述货款被长期拖欠,资金周转困难。
       江山法院在3月30日收到上述执行案件后急企业之所急,连夜组织执行人员赶赴广东省的深圳市、江西省南昌市等地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周海林、姜正亮连续作战,三天转战浙、赣、粤三省,行程2000多公里,分别从两被执行人银行帐号强制扣划执行款1400万元。申请企业接到领取执行款的通知后赞叹法院执行神速,给企业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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