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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借“力”媒体曝光巧执行
  来源:执行局 周凌云    发布时间:2012-03-09 00:00:00    阅读:9657次

 近日,我院执行法官借“力”电视媒体曝光,执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家住贺村镇的杨某是家中独子,在他4岁时,父母离异,父亲老杨含辛茹苦将其抚养成人,直到成家立业。2010年,年逾八旬、已无经济来源的父亲要求杨某支付赡养费,却遭到了拒绝,不得已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每年支付父亲赡养费2000元,判决当年杨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后经法院强制执行到位。
    2011年,杨某“旧戏重演”,一直在外地经商,拒绝支付赡养费。2012112,杨某父亲只得再次申请法院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杨某寄送了执行通知书,却一直没有回音。29,执行法官在镇、村干部的陪同下来到杨某家,只有杨某妻子姜某在家,当时家中的三层楼房正在装修。虽经耐心释法说理,姜某不为所动,拒绝告知杨某下落,也不愿协助联系杨某,更不愿支付赡养费。执行法官遂对房内相应财产予以查封,送达裁定书并张贴封条。不料,执行法官次日就接到举报,张贴的封条已被撕毁。鉴于杨某及其妻子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在电视上对其行为予以曝光,并对杨某妻子处以罚款。
     31上午,执行法官与江山电视台记者驱车前往,杨某家大门紧闭,杨某妻子闻风外出躲避,电视台记者遂对杨某家及其父亲简陋的居住条件等情况实地摄像记录。
    “法官,我明天就赶回来……”出人意料地是,当天下午,慑于法律及媒体曝光的威慑力,身处外地的杨某得知情况,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承诺尽快到法院履行义务。32上午,风尘仆仆的杨某等人赶到我院执行庭,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检讨了自己不赡养老人、撕毁封条的错误,当场付清了拖欠的赡养费,并交纳了相应罚款。
    36,江山电视台在《江山新闻》节目中案件进行了报道,我院执行庭长周海林接受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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