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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法庭组织学习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1 00:00:00    阅读:11319次
 1221,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同日开始施行。我院交通庭当天上午即组织全庭干警学习该司法解释,以及时应对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
    司法解释明确了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细化了损害赔偿范围,进一步区分了交强险及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对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作了规定。通过学习,全庭干警对该司法解释的出台背景、具体规定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全庭干警一致认为,该司法解释的实施,能够更好地统一裁判尺度,更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更有利于创新诉讼机制,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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