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办来真护照 偷越国境十次被判刑
用假的身份信息申办了护照,之后骗取签证偷越国境十次。近日,被告人周某以偷越国(边)境罪被江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只是为了贪图方便,殊不知触犯了法律。案发前,江山籍的周某在蒙古国承包工地,2009年11月工地发生了事故,由于周某违反了相关规定,在五年内已不能再赴蒙古。周某便想到用其兄周云某的身份资料办理护照。
2010年11月周某以贷款需使用身份资料为由,从周云某处借得户口本,并在派出所骗办了周云某的临时身份证(照片为周某本人),随后到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了护照。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间,周某先后七次持护照由二连浩特口岸非法入出国境。此后周某两次遗失护照并在我驻蒙古大使馆进行了补办,于2013年3月至6月期间先后三次由二连浩特口岸非法入出国境,直至2013年6月18日想再次入蒙古时被边防查获。
偷越国(边)境罪的手段和方法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人们普遍认为其表现是在不准通过的地点秘密出入境。但是在指定的地点通过的,采用伪造、涂改、冒用出入境证件或用其他蒙骗手段蒙混过关的,无论采取什么方法,只要是实施了非法出入境等行为的,都是偷越国(边)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