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申请执行人周某给江山法院执行庭干警毛卓渊、王练及驾驶员杨倩赠锦旗,上书“双节加班,情系百姓”,以感谢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为其拿回拖欠4年多的执行款。
申请执行人周某荣与被执行人傅某经人介绍于2007年6月相识,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周某荣支付给傅某见面礼、聘金、首饰款等总计2万多元。同年8月份,两人断绝恋爱关系。周某荣起诉到江山法院,要求傅某及其母亲返还彩礼。法院判决傅某及其母亲姜某返还聘金等婚约彩礼2万元。2008年,周某荣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外出打工,逃避执行。执行人员也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终结执行。
2012年9月30日晚,正值中秋佳节,申请人父亲周某到被执行人家中,发现被执行人在家,便于10月1日上午通知执行人员。执行人员立刻组织人员、车辆赶到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姜某一看到法院的警车,便拿出菜刀威胁周某和执行人员,并用石块仍打周某。执行人员临危不惧,立刻上前抢下菜刀,并制服姜某。为化解当事人矛盾,执行人员主持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支付,并当场交付。
周某说:“长达4年的案件终于执结,非常感谢法院执行人员在假期加班加点,操劳奔波,为我拿回多年执行款。”在得知执行人员为了该案,将原先的旅游计划推迟,他更是感慨法院干警心系群众、为民办事的敬业精神,特赠送锦旗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