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 正文内容
 
  江山法院集中发放劳动报酬执行款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01 00:00:00    阅读:10864次
    江山市人民法院每年年底均要开展一次为期2个月左右的涉民生类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重点针对涉农民工工资,赡养、抚养、扶养“三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弱势群体案件。图为近日,该院在专项执行活动中集中发放50余万元劳动报酬执行款。郑月红 摄


 
 
 

Copyright © 2015-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www.jsfycourt.gov.cn 版权所有

北环路133号 电话:0570-4119111 4119110(执行) 传真:0570-4119111 邮编:324100
访问量: 18803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