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受理徐勇等31人诉被告浙江正邦照明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涉及标的达53万余元。劳动报酬案件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为快速审结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民一庭庭长决定亲自办理该批案件。
经查,被告浙江正邦照明有限公司现已停产,该公司的厂房正在本院执行庭拍卖,即将进入执行分配阶段。该批案件如果拖延审限,会影响到案件执行进程,进而延长劳动者拿到血汗钱的时间。承办人立即和原、被告联系,及时组织双方调解。因被告确无履行能力,劳动报酬款只能等厂房设备拍卖后进行分配,31原告同意与被告协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使该批案件及时进入执行程序,参与执行分配。三天即审结该批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民一庭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审判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