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全国383个法院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江山法院成为我省11家入选法院之一。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我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我院重点工作之一。在该院执行局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相关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做到纳入准确、完整、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负责,当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及时在名单库中更新相关信息或进行屏蔽。据统计,2014年我院已将8396人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名单公布系统,12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后从“执行黑名单”中撤下。
据悉,我院下一步将创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方式,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市区须江公园LED大屏幕等媒介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布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