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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在我院召开企业破产审判调研座谈会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4-15 11:18:00    阅读:7613次

根据最高法院企业破产审理改革试点工作部署,4月9日,最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带队对我省试点法院企业破产审理实践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并选在我院召开企业破产审判调研专题座谈会。此次会议由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章恒筑主持,本省各调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我院院长崔正华,副院长徐根才及破产审判课题调研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崔院长首先介绍我市经济社会人文各方面情况,并对与会宾客表示热切欢迎。随后各调研单位负责人就各自法院企业破产审理的特色经验做法进行交流,并就承担课题领域相关问题和有益尝试开展深入探讨。各单位紧扣主题,在遵循市场导向和法院司法主导、发挥程序优势强化执破衔接、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以及促进司法程序外协作等方面各抒己见、集思广益。

我院调研课题组负责人、徐根才副院长从突出企业破产的社会价值切入,细致阐述我院以创新建立五大机制探索企业破产资产有效处置的经验,推动破产审判机制的适用完善。

衢州中院院长魏新璋对最高法院把这次专题调研座谈会放在我院召开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衢州市两级法院与当地政府建立良好联动协调机制的做法。同时指出,今后一段时期,企业破产案件将会大幅度上升,在依法妥善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中,要认真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通过建立司法与行政良好的互动关系,促进政府帮助做好企业职工安置等企业破产的前置性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要处理好破产企业资产变现最大化与当地产业结构布局相适应的问题,高度重视投资者的素质和投资产业的生态优化。三是要切实注意防范利用企业破产逃废债务的问题,当前新一轮破产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企业破产涉及民营企业主等各方利益,如何防范假借企业破产逃废债务问题非常重要,需要加强研究。

最高法院付金联副庭长对浙江法院审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继续细化执破衔接、简易审、规制假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等重点问题调研,及时总结典型案例;二是要搭建各试点法院内部信息交流平台,加大破产工作外部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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