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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口法庭:“以案说法”下乡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02 15:19:55    阅读:8679次

     10月29日下午,我院峡口人民法庭将巡回审判庭搬到了凤林镇凤溪村,公开宣判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赔偿案,吸引当地村民及学生代表300余人前来旁听,江山及衢州电视台跟踪报道。

     今年5月5日早上,因邻居家的鸡在自家门口拉屎,郑某雄要求主人周某清扫,当时周某忙着做早饭未予理睬,双方发生争执。周某的丈夫郑某朝听到吵骂声,从里屋跑出“助阵”,争吵之间郑某朝突发脑溢血晕厥,10天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花去医疗费6万余元。事发后,当地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果。8月28日,周某及子女将郑某雄诉至法庭,要求赔偿12万余元。

       峡口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调解时“互不相让”、意见分歧较大。考虑到本案祸起邻里纠纷,在当地群众中影响较大,法庭便将宣判场所搬到村里,借此“以案说法”开展普法宣讲。

      法庭经审理认为,郑某雄虽未直接与郑某朝单独争吵,但整个争吵氛围,对患有高血压且脾气暴躁的郑某朝当场致脑溢血晕厥具有病因诱发作用。郑某雄虽对郑某的死亡及产生的经济损失没有直接过错,但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被告对原告的经济损失应酌情分担小部分,遂依法判决被告吴某分担1.8万元。

      当天的“以案说法”,受到了现场旁听人员的广泛好评,大家希望以后多开展类似的普法宣传。

图1.当地村民及学生代表旁听

图2.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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